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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行了。
畢竟我是人,不是神。
而且,這裏是現實,不是在拍電視,哪裏來的那麽多逆襲跟奇跡呢?
但是,我這個人做事情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不管做什麽,我都要堅持到底。
憑借我自己的一股韌性,我一定要打敗困難。
遇到困難的事情,我是決定要鏟除困難,而不是說退縮,或者說是繞路而走。
這不是我的風格,也不是我的性格。
我這個人,一向都是很要強的。
所以,今天不管怎麽樣,我都要打敗這個林誌傑。
畢竟我不能辜負了任雨濛對我的信任。
當然了,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那就是,我要贏十萬塊錢。
贏了十萬塊錢的話,我就有錢揮霍一陣子了。
至少也可以請任雨濛去高檔飯店,好好道謝才行。
而且呢,有錢的話,我也可以幫助我的心上人了。
畢竟我知道最近她有心煩的事情呢。
隻有錢,才可以解決一切煩惱。
要是沒有錢的話,那麽一切都是麵談的。
“好了,你們兩個親親喔喔,說完話了嗎?可以開始了嗎?”林誌傑冷冷問道。
“可以隨時開始了。”我淡淡說道。
“你要什麽車跟我比呢?”林誌傑指著自己的拉法說道,“我不能占你便宜。”
“就要這一輛小牛就行了。”我淡淡說道。
因為坐在小牛裏麵,我就有一種奇妙的感覺。
這畢竟是任雨濛開來的車。
坐著她開來的車,我就有無限的動力,也有無限的勇氣。
這樣一來的話,我就可以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了。
當然了,這些都是我個人自認為的,事實上到底怎麽樣,那還是很難說的事情。
“哈哈哈,你用小牛跟我的拉法比?你腦子秀逗了啊?”林誌傑哈哈大笑說道。
“就是啊,這個小子肯定是發神經了。”
“有誰會那麽腦殘啊!”
“可不是啊,拉法的百公裏加速才兩秒五,這個小牛要三秒八呢!”
“那不是白癡是什麽呢?”
“簡直就是對跑車一竅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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