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約法三章(4/5)


“好,你說,你說,不管什麽條件,隻要你放了我,我都接受的。”那家夥說道。


在這個時候,他已經被我徹底控製住了。


他根本就沒有什麽討價還價的能力!


在這個年代,是一個隻講究實力的年代。


你沒有實力的話,那麽就隻是個菜鳥人物而已。


隻要是菜鳥人物,隻要就不會有什麽人,去顧及你的感受了。


所以,要想站的比別人高,就必須要比別人強大才行!


如果說,你比別人弱小的話,就會被別人吃定了。


就像是這個會長一樣。


如果說,他的實力比我牛的話,那麽背滅掉的人就是我了。


隻可惜,他自己技不如人,那也怪不了誰。


隻能埋怨他自己,為什麽那麽菜鳥。


那麽輕鬆就被我征服了。


前後都不到兩個回合,簡直就是菜鳥到了極點。


本來呢,我看見這個家夥那麽大個子,還以為他有兩下子呢,沒有想到,隻是個花架子而已。


這樣的人,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人物。


“第一,以後不能在用這樣的方式坑人,會員費跟吉他費都不能收,已經收的要退給人家,第二你要傳授給我吉他技巧,直到我變成吉他高手位置,第三,我要當副會長!”我大聲說道。


“什麽?你,你,你還要當副會長?”那家夥無比吃驚。


“怎麽,你不肯嗎?”我冷冷說道。


“好,好,好你說什麽就是什麽。”那會長連忙說道。


畢竟他根本就沒有什麽討價還價的實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除了答應之外,還能怎麽辦呢?


難道說,他還能造反不成?


隻可惜,他就算想造反,那也沒有這個實力!


在這個年代,不管是做什麽事情,那都是講究實力的。


要是沒有實力的話,一切都是免談的!


“好,這可是你答應的,不要反悔啊?這裏所有人都是見證者。”我大聲說道。


“對,我們都是見證者。”有個家夥說道。


隨後,很多會員竟然都開始起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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