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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一 淇門之變(3)(1/4)

淇門鎮治司工佐領事,是李存勖派來構建淇門軍鎮工事的工吏管事,是個已到不惑之年的漢子,生得大腹便便,人卻精明得很,喚作劉治工。


“淇門軍鎮工事,主體分為軍營、城防、民居三部分。軍營是首重,如今已經建造得差不多,城防因為是在原淇門城邑上改建,工程最為浩大,而軍屬居所,本來是三者中最為簡易的部分,如今卻碰到了大問題。”劉治工道,“民居營建本就分為幾期建造,百戰軍軍屬分批次入住,為照顧公平,名額本來是分配到百戰軍各部,但眼下,原魏博軍軍屬已然盡數入住,而原保義軍軍屬,卻還住在大棚子裏。”


五百保義軍是帶著家屬來的,在民居未建造完工之前,居住在臨時搭建的大棚子裏。這個李從璟自然知曉,但李從璟想不通的,是分明已經很明確的事情,為何會一方盡數入住,而一方卻全未入住。之前丁茂之所以與史叢達衝突,雖然有史叢達主欺客的原因,但根本原因還是在此。


“我等受晉王之命到此營建淇門,但來的都是官吏,負責的是規劃和監工,但真正動手施工的,還是縣衙那邊調人。”劉治工說,“這回縣衙建好民居,卻全將其分為原魏博軍軍屬,現在保義軍軍屬已經在新建居所外鬧起來了。”


“縣衙征調民夫配合鎮治構建工事,但工事完備,理應劃歸鎮治分配,他縣衙怎麽就自作主張了?這不是擅權是什麽!”章子雲如今已入鎮治,聽到這話很是憤慨。


矛盾不是獨立存在的,矛盾的存在關係到方方麵麵,李從璟要治理好百戰軍,可不是光能練兵就行,這些軍屬的事解決不好,兵自然也練不成了。


“子雲,你去居所,先平息軍屬糾紛。劉治工,你我去縣衙。”李從璟打定主意,決定先去縣衙摸摸底。


半月之前,李從璟打下淇門,但淇門縣衙上下一應官員,都為王猛所殺,如今的淇門縣衙三公——縣令主簿縣丞,乃是晉王幕府指派的新到官員。


縣衙擅權,擺明了會對鎮治造成極大損害,縣令為何要刁難自己、向自己發難?他們又有什麽圖謀?這是李從璟一路上都在思索的問題。他忽然覺得,軍營械鬥,也許並不是一個單獨事件。


淇門新任縣令姓祁,而立之年已過,很有書生氣,他在偏廳接見李從璟的時候,隻著一襲青衫,儒雅之風盡顯,“李都指揮使大駕光臨,蓬蓽生輝,請坐。看茶。”


李從璟抱拳回禮,“冒昧打擾,多有唐突,還望祁公莫怪。”


兩人一陣寒暄,少頃茶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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