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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法院傳票(4/4)

時間為今年五月。而嘉豪與我公司的合約,在三月底便已結束。其二,與嘉豪共同涉嫌洗錢的公司共有三家,這三家公司與我公司從未有過合作。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公司當時與嘉豪的合作,有兩項,一項是定向委培,一項是策劃宴會。這兩項,與嘉豪公司的違法洗錢,毫無關聯。綜上所述,嘉豪涉嫌違法,與我公司構不成任何關聯。”


虹姐對於法律是一點都不懂,她是禮賓部的經理,負責的也隻是會長的布置以及現場的服務工作,她便直接問道:“高經理,按你說的,這跟咱們一點關係都沒有。那法院為什麽還要給總監傳票,喊她去問話?”


高經理皺了皺眉頭,“虹姐,那不叫問話。那是例行公事的詢問。因為與嘉豪公司共同涉嫌洗錢的三家公司之負責人,都是在咱們公司策劃的私人宴會上結識的。法院會給總監傳票,也是情理之中。畢竟,那宴會是咱們公司負責的,而直接負責人就是總監。”


聞言,虹姐恍然大悟的點頭。


高經理又衝白晶晶問道:“白秘書,當時跟嘉豪公司的郵件往來,你有沒有備份?”


“有。”白晶晶想也不想就回答,“一年之內所有的案子,我都保存了備份。高經理你要哪方麵的資料?”


“全部都要。我需要好好分析一番。”高經理一邊在紙上寫著什麽,一邊頭也不抬的問道:“總監,我問你的問題,一定要盡量回憶,盡量不落下什麽的回答。”


“你問。”


“第一,當時宴會的受邀嘉賓,是嘉豪公司給您的名單,還是您——”


不等高經理問完,靈色便回答:“涉事的三家公司,是我利用我的人脈,邀請來的。不在嘉豪給我列出的名單之內。”


聞言,高經理立刻在紙上劃去了一行字,又問道:“總監與嘉豪的負責人,關係如何?”


“除了那次合作,再無聯係,再無交集。”


高經理點點頭,在紙上寫了點什麽,又問道:“那其他三家公司呢?”


“都是經常聯係的公司。其中,涉事最深的A公司,我與他們的高層管理人員,私交甚密。”頓了頓,靈色又補充,“因為權董與A公司的執行長,是關係很好的朋友。我跟權董一起,經常與對方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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