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已經幫我們揍過他了。”諸遊咬了咬嘴唇,“我是不知道承樞為什麽要這麽做,你應該知道吧?”
“知道,怎麽不知道。”
權子墨恨的那捏成拳頭的大掌都開始咯咯作響。
葉承樞是要唐棣一無所有。
連睹物思人的物件兒,他都不願意給唐棣留下。
所有能跟林軒聯係起來的物件兒,他都要毀了。
狠,葉特助果然夠狠。
傷敵八千,自損一萬的事兒,他也幹的出來。
不留下任何一樣林軒的物件兒,他絕對比唐棣更疼!
可他還是要這麽做。
隻為了,他要讓唐棣一無所有。
什麽東西,他都不給唐棣留下。
為了折磨唐棣,他把自己都折磨了——不,準確來說應該是——
為了折磨唐棣,葉承樞先折磨了他自己。
難怪一向恪守分寸界限的白秘書,都忍不住要甩他一巴掌。
“他這麽傷自個兒的心,誰能忍住不打他。”
諸遊目光賊兮兮的瞄了瞄,沒看見他媳婦兒的身影,這才偷偷摸摸的從睡衣口袋裏摸出一條,像是項鏈的玩意兒。
說是項鏈,倒不如用小孩子的手工活兒來形容更為貼切。
已經鏽跡斑斑的項鏈,看起來不但廉價,還忒寒磣了點。可偏偏,已經鏽跡斑斑的項鏈上,有那麽兩三處,閃爍著微弱的光芒。不仔細去看,根本看不出來。
可唯獨那項鏈上的掛墜兒,散發著璀璨奪目的光芒。
忒刺人眼睛了。
一看到那掌心的寒磣項鏈,權子墨瞳孔都紅了。
喉嚨,好像有一塊棉花堵在那裏似得,又癢又疼。讓他想要說話都很困難。
好不容易開口了,那一張口,嗓音竟然比皮鞋摩擦在地板上的聲音更刺耳。
“這是……”
諸遊輕點一下腦袋,“是你我還有承樞,在林軒眼淚汪汪的攻擊下,手忙腳亂給她做的。那一年,林軒才十歲——”
手腕,輕輕的抬起,權子墨艱難的道,“我記得。”
他清楚的記得。
那一年,林軒十歲。
準確來說,還不到林軒十歲的生日。
那一年,正好是他要跟他爹媽去國外的時候。
等不到林軒的生日那天,他就要離開。
沒多長時間,葉承樞應該也被送去了北方某省。
那時候事兒多,林軒的生日,也就給他們忘記了。
在他離開的前一天晚上,林軒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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