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重案紀實:悍匪之王崔寶純 > 章節內容
團隊已經逐步成型,崔寶純也開始考慮他的大事業了,但是做大事那是需要做準備的,不是說幹就能幹,人來了就行的。
崔寶純開始不斷地尋找機會,這段時間崔寶純和譚傑一直住在廣州的東方賓館,這裏在當年是一個非常熱鬧的地方,平時總是人來人往。
一天下午,崔寶純和往常一樣,準備去賓館附近的舞廳轉轉,看看有沒有什麽機會,出了賓館,就見到賓館大門斜對麵的小路口圍了一群人,崔寶純好奇心大起,於是便也湊了過去。
等到崔寶純湊到這群人旁邊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人群圍著的,是一個殘疾人,而且是個重度殘疾,此人沒有雙腿,正坐在一個殘破的輪椅上,手中握著一把刻刀,正在一根鋼筆上在刻著什麽。
由於崔寶純斷了一根手指,也屬於是殘疾人,因此便對此人多留意了一下,這人大概有五十歲左右,說話是四川口音,大概率是個四川人,渾身上下穿的是又髒又破,手上和臉上也是埋了吧汰的,總之一看就是個很落魄的人。
但這個殘疾人手中的刻刀卻穩健有力,沒多會功夫,手中的鋼筆上便留下了“廣州旅遊紀念”六個篆體小字,字體整齊規範,頗具大家風範。
殘疾人拿出一塊抹布,輕輕的擦了擦剛刻好的一行字,又仔細的看了看,隨後便把鋼筆遞給了身旁圍觀的一個中年人,中年人接過鋼筆,也仔細的看了看鋼筆上的一行小字,隨後滿意的點了點頭,從口袋裏掏出一張五元的鈔票,遞給了殘疾人,隨後把鋼筆別在襯衫胸前的口袋處,挺胸抬頭的轉身離開了。
“還有沒有想往鋼筆上刻字的,我的手藝包你滿意!”殘疾人收起錢,繼續向圍觀群眾吆喝著招攬生意,原來這個殘疾人從事的是往鋼筆上刻字的手藝活。
在那個年代,很多人都流行用鋼筆,那個時候不像現在,人人一部手機,或者各種電子產品,不管是彼此聯係,還是記錄什麽,都非常方便。
但那個年代,出去辦什麽業務,都離不開筆,最簡單的來說,你要是有事,想給誰留個紙條,就必須得用到筆,另外當時剛剛改革開放,人們的素質都提高了,生活也更有品味了,隨身攜帶個鋼筆,那也是文化人的表現,別看很多人可能就會寫個自己名字,但是派頭必須得有,該有的工具也必不可少。
那個時候,隨身別著鋼筆,也是非常有講究的,別著一個的,那就代表你是初中文化水平,別著兩個的,那就是高中文化水平,你要是別了三個,那就起碼是大學以上的文化水平了,還有別著四個的,這個就厲害了,你別了這麽多鋼筆,這最次也得是個教授級別的,但也有可能是個修鋼筆的。
那個時候還真有修鋼筆這個行業,而且鋼筆也是有好有壞,講究品牌的,比較上檔次一點的,那當屬派克牌的金筆,那個時候誰要是出門別著一個派克鋼筆,那拉風程度,絲毫不亞於現在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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