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猛虎!初來乍到!”
“···嗯呐嗯呐!接下來該咋說,才顯得比較有逼格?”思考了半天,奈何,詞窮了!
書到用時方恨少!絕對不是作者不想去寫!
“我幹掉了一頭角馬!我簡直就是天生的獵手!就是這樣!”
憋了半天,他可算憋了一句能夠概括自己壯舉的話。
我自豪!我興奮!我牛啤!
若是此時有拍攝團隊,則會發現,一隻老虎昂首挺胸的踩著一隻小角馬的屍體,擺這各種POSS!
······
一位著名作家曾說過:有的人,帥不過三秒!必遭打臉!
這句話用來形容林野極為合適。
正在各種秀身材的他,聽到了後方傳來蹄子和地麵碰撞的聲音。
他回頭一看,全身炸毛,魂都快嚇掉了!
尼瑪!這是派遣一個師的角馬部隊啊!
接近三十隻角馬,正氣勢洶洶的直奔他而來。
十三隻的角馬群怎麽喊來這麽多兄弟的?
你以為你是渣渣輝嗎?
林野亡魂大冒,還管什麽獵物!小命第一位!轉身全加速直接奔了出去。
頭都不帶回的。
在跑出去十秒鍾之後,他耳朵一動,發現跟在自己身後的動靜慢慢變小了。
小心翼翼往後瞥了一眼,頓時樂了!
縱使千軍萬馬追殺我!我一點一不慌,因為馬跑的沒我快。
心情瞬間平複下來,回頭觀察角馬群的動向。
而角馬大軍,也發現了這一點,放棄了追殺林野念頭,停了下來。
小角馬的屍體躺在角馬群的中間。
“看來,隻有等了。”林野看這局勢,隻有等角馬群散去,他才能拿回屬於自己的獵物。
不多想,爬到到旁邊一棵大概四五米高的樹上,不認識這樹是啥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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