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村裏最有錢的人(2/3)

是說嫁給魏長生那個女人嗎?”


“嗯。她是住在這裏嗎?怎麽好像這裏沒人住了一樣?”


我反問道。


老奶奶得到肯定的答案後,卻不停地搖頭歎氣,說道:


“你們還是回去吧,就是見了她,她也不一定認識你們。”


我一聽老奶奶這麽回答,就知道其中肯定另有內情,在我們的再三追問之下,她終於說出了實情。


一年前,村裏就有傳聞說,桃絮準備和魏長生離婚,原因是魏長生經常家暴她。


這事並不是什麽秘密,很多人都在門外聽到過魏長生打罵桃絮的聲音,有時甚至能看到桃絮鼻青臉腫地逃出家門。


據說當年魏長生為了娶到桃絮,花了40萬的彩禮,可結婚兩年了,桃絮都沒有生下一兒一女。


為此,她公公、婆婆、老公時常對她冷言冷語,兩人的矛盾也日漸加深。


漸漸地,發展到了家暴的程度。


村委會知道兩人因家暴而離婚,甚至還上門調解了幾次,不過都沒有成功。


最終,桃絮為了離婚,將魏長生告上了法庭。


這一操作,讓魏家人覺得臉麵盡失,始終不同意離婚,甚至放出狠話說:


桃絮想要離婚,必須至少退還一半彩禮錢!


聽到這,蘇青氣不打一處來,問道:


“那魏長生不是家暴她嗎?法官為什麽不判離婚呢?”


“小姑娘,這你就不懂了。法院也是講證據的地方,桃絮說自己被家暴了,可村裏沒人給她作證啊!”


老奶奶解釋道。


老奶奶看我們還是一臉茫然的模樣,又接著解釋說:


“沒人敢給她作證,主要是魏家的勢力太大,大家都怕得罪他家。”


後來,因為桃絮沒有確實有效的證據,法院沒有判決準予離婚。


半年前,桃絮起訴離婚失敗後,突然失蹤了。


有人說她到城裏打工去了,也有人說她在城裏認識了別的男人,還有人說她是為了離婚,故意逃走的。


因為根據民法典,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隻要雙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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