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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全書1_第七卷骷髏之花_第三十二章狗叼人頭(3/4)

準備將狗亂棒打死,那狗卻猛地躥上牆頭跑了。


包斬將頭骨帶回公安局,鑒定結果顯示該頭骨為出土頭骨,死亡時間不低於五十年。應在某處埋著,被狗用爪子扒了出來。頭骨上的土樣分析檢驗竟然和看守所附近竹林裏的土質一樣,這說明該頭骨很可能就埋在竹林裏。


梁教授和蘇眉對賀蛋進行了審問。


梁教授:“抓你的時候,你跑什麽啊?”


賀蛋:“抓我,我還不跑啊?”


梁教授:“我們隻是想問你一些事情,問完了,要是沒你的事,就放你回去。”


賀蛋:“我什麽都不知道,問也白問。”


梁教授:“你有個幹娘,對不對,看守所彭所長,被人殺了,我想,你也聽說了。”


賀蛋:“我不知道,沒聽說。”


梁教授告訴賀蛋,此案重大,如果想洗刷嫌疑,就要好好配合警方,否則,自己不能排除殺人嫌疑,警方肯定會深入調查。梁教授將利害關係講了之後,賀蛋意識到自己以往犯的都是打架鬥毆之類的小案子,如今和殺人扯到一起,自己處境不妙。他向警方坦誠了自己的一些劣跡,對於彭所長和他的關係也如實交代,按照他的說法,彭所長是個又騷又浪的老娘們,認她做幹娘,隻是想提前幾天離開看守所。


賀蛋曾因尋釁滋事關進看守所,治安拘留十五天,這期間,彭所長以檢查身體為由,在所長辦公室裏,她多次和這個英俊的年輕人發生性關係,後來提前將其釋放。


賀蛋沒有作案時間,案發的那兩天,他和朋友一起在鄉下討債,這個說法也得到了證實。


此條線索中斷了……


有個群眾向公安局反映了一條令人震驚的消息,那名群眾是一個老獵人,他聲稱,叼著人頭的那條狗,根本就不是狗,而是一隻狼!


縣城裏有一隻狼,這事非同小可,縣公安局長親自帶人在城區進行大規模搜捕,然而沒有找到,很可能已經逃到了鄉下。


這條消息也引起了特案組的重視,梁教授認為,如果真的是狼,有可能是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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