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學,住在藍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麵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
黑彌撒的文章發出後並未引起太多關注,但在6月20日14:12,有id為“很多的”的用戶,對黑彌吞噬撒的文章進行了長達幾千字的回複。從多個角度對黑彌撒的名字,還有原文的用詞、寫作曆程進行討論,“很多的”在這篇長文中最後說——“結論:黑彌撒是凶手!”
網友對“很多的”進行了調查,一個叫做“悼紅軒主人”的網友發現,“很多的”博客裏麵有這樣一段話:
“鑒於本人較為特殊的成長經曆,對把人大卸八塊之類的東西,基本上沒有反應……別誤會,我沒幹過這個,主要是小時候住在醫院的集體宿舍裏,醫院嘛,很長‘見識’的地方——不過現在的
醫院管理嚴格,長不了什麽‘見識’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回複一篇帖子的時候,描述了一個非常詭異而且具有一定特質的怪人:
1.每次殺完人,都要對屍體說一句:再見,xxx。
2.平時手總是塞在褲兜裏,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開門的話,最喜歡跟著別人後麵進。
3.每到一個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習慣。並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這樣可以不帶鑰匙。
4.每次聽到有人說“不殺女人”,都要立即當場回一句“神經病”。
5.從來不喝牛奶,也從來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裏,從來不戴麵具。
6.居住的環境,上下樓梯什麽的,一定要記住多少級,並且記住多少步。保證在完全黑暗的環境裏也能行動自如。
7.每到一個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裏的大商場,並且記住所有出口。
8.樓底下一定會有放一輛舊自行車,並且永遠不鎖,如果被偷了,就抓緊時間再買一輛。因為是舊的,所以從來沒被偷過。
9.看到稀奇古怪的帖,就喜歡作一些稀奇古怪的回複。
此後不久,一個名字叫“wcat666”的網友也參與了回複:
“為什麽要切成一千多片?為什麽要把內髒和衣服疊得整整齊齊?很多人問過這個問題。隻能說你們想得太複雜了。很簡單,因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這個過程。正如讀最喜歡的,舍得一口氣讀完嗎?正如吃最愛吃的雪菜肉絲麵,舍得一口氣吃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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