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杏雨師恩(2)(3/4)

之前,青橘說過,宣伊陛下和她的老師陸逢秋一樣,外儒內法。


在封建社會,法律大多是規定懲罰的刑事法律,保護人民群眾民事權益的法律條文較少,更別說專門編撰相關法典了。


即使是被譽為昭文聖君的宣伊陛下也沒有想到著重保護人民群眾的民事權益。】


忙碌在田間地頭的農民們尚未從這幾句話中聽出什麽不同,他們更在意的是天幕說舜陽殿下也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那可是被譽為昭文聖君的人,也會有不足嗎?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聖君隻是後人的美譽,朱宣伊隻是一個會失敗會犯錯的凡人。


她一點也不擔心、不害怕青橘對她的批評,這樣的批評反而能幫助她及時發現問題、改正錯誤。


比起沒有讀過書的農民,已經主政的朱宣伊極為敏感地注意到青橘說的兩個詞語。


人民群眾、民事權益。


人民群眾,就是老百姓的意思吧。


那麽民事權益呢?


人民群眾的民事權益是什麽?


同時,她敏銳地察覺到,後世的仁愛百姓,與大胤朝的仁愛百姓含義不同。


【今年,我們國家《民法典》頒發剛好三周年。


《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我國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


我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和《民法典》息息相關。


《民法典》的出台讓生活中許多具有爭議的麻煩事有了明確的解決辦法。


比如說,婚內單方舉債,離婚後誰來還錢?八周歲的孩子能不能去打醬油?見義勇為非重大過失要不要承擔民事責任?孤兒被收養後相關權益如何保障?】


《民法典》!


這三個字大大震撼了朱宣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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