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待修改 民法典(4/4)

禁止三代以內旁係血親成婚!”


大家紛紛附議。


天涯何處無芳草?


不能娶表姐妹,還可以娶別人嘛!


問題不大。


朱宣伊很滿意。


朝臣們眼看著舜陽殿下翻過一頁,趕緊提著心跟著翻。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臣子們有點懵。


大胤也是這樣,女子成婚後,名字還是原來的名字。


沒有問題。


殿下為什麽選擇念這個?


“諸卿可知開國皇後穆氏之名?”


這把大家問倒了,也把大家問明白了。


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權利,不僅在生前,也在死後。


“穆皇後輔佐夫君平定戰亂、創立新朝,功勞赫赫,不僅學富五車的諸卿不知其全名,我這個穆後後人也不知其全名!這難道符合儒家忠孝?”


臣子仕宦大胤,不知道開國皇後的名字,難道不是不忠?


子孫後代享受那位祖宗的遺澤,不知道祖先的名字,難道不是不孝?


朱宣伊也不指望他們能主動說什麽。


“女子去世,神位墓碑多寫,她是某某男之妻、之母某某氏,使子孫後人不知其名。”


“一個男人,哪怕他是貪官汙吏,卻有可能在史書上留下他令人深惡痛絕的名字。一個女人,哪怕她有開國之功,卻無法在史書上留下她閃耀燦爛的名字。”


“曾修國史的王祭酒,您覺得這樣合適嗎?”


?!


太醫令很激動!


殿下將劍鋒指向了國子監祭酒王展!


哈哈哈哈,就算是殿下的外祖父,也逃不過被點名回答啊!


太醫令平衡了釋懷了無所畏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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