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玥人還蠻好相處,她話不多,很安靜沉默的一個人。李銳跟她睡在一個房間,不用費心思找什麽話題,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地度過去。
第二天一大早,李銳起床去鍛煉身體。說是鍛煉身體,其實也是去吸納天地靈氣。往醫院院子裏的躺椅上一坐,閉著眼睛,別人以為他睡著了,他其實在修煉。
到得上午八點半,李銳施施然回到房間,趙玥早已起床,此時正在吃早餐,見李銳回來,指了指幾個包子饅頭:“吃吧,我順手帶回來的。”
李銳便吃著包子和她聊著天。
聊著聊著,房間的門被敲響。李銳過去開了門,迎麵的卻是兩個警察。
“前陣子你們這裏發生一起鬥毆事件,受害人是史小法,你當時在場對吧?”
李銳點點頭:“是的。”
“那你跟我們走一趟。”兩名警察掏出手銬。
李銳眉頭微皺:“我是目擊證人,目擊證人需要戴手銬?”
“讓你戴你就戴,囉嗦那麽多幹嘛?趕緊地,否則別怪我們不客氣!”兩名警察虎視眈眈,態度不算好。
李銳老老實實伸出雙手:“好的。”
兩名警察便抓住李銳的手,狠狠地將手銬捁上。拷完人,他們一個在前一個在後,典型地押解罪犯的架勢,帶著李銳朝外邊走。
周圍有醫生好奇地望過來,也有人幸災樂禍地冷笑著。
李銳麵帶著笑容,熟視無睹。
李銳剛一走,走廊立馬就熱鬧起來,竊竊私語的人有很多,都在討論李銳到底犯什麽事了。有人說是流氓罪,因為他跟趙玥同居。
也有人說是別的事情,譬如蒙騙李副市家人說可以治病結果卻治不了。
還有的人則意義不明地隱晦提到,上次史小法挨打的事兒。
不管怎麽樣,被這麽在大庭廣眾拷走,總歸不是體麵的事情就是。
李銳被帶到警局,審訊室一坐。對於這一套李銳也算不陌生了,跟警察打過交道,說起來這都是趙玲的功勞,李銳由衷在心中感謝這位女同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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