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都去死吧(2/3)

搶人!


搶人就要付出代價!


柯善勇砸得狠,砸得重。


李銳他們幾個該喝茶的喝茶,該聊天的聊天。喝著喝著,老包喝不下去,罵了一聲,起身便朝著吳天賜走去,狠狠地踩在這人渣身上。


狗子一看老包都動手,他也忍不住,也衝了上去。


“你要不要也去過過癮?”李銳問王可。


王可搖搖頭:“不必了,我不適合動手。這樣子,沒關係嗎?”


“當然沒關係,有我在呢。”李銳放下茶杯,悵然道,“如果連這點兒小忙都幫不了,那我要這一身的能力有什麽用。”


強者存在的意義,並非就是說一定要多麽逆天。而是有能力,也有責任在變強之後,守護那些自己所在意的人。


朋友、親人、戀人……


都是在意的人。


李銳知道柯善勇很難喜歡一個人,更知道,假如柯善勇真心愛上一個人,那麽就一定是認真的。然而正如所有不堪一擊的初戀故事那樣,初戀往往是不完美的。


故事最後的結局也不好。


這就是這個操蛋的社會所給予年輕人必修的第一課。


將來柯善勇必然會因為這段感情而痛苦,但,不能讓他感到最大的遺憾。


王可望著李銳,目光當中,帶著些許的複雜情緒。


這會兒,包間的門突然被敲響。李銳喊了一聲進來,那門便開了。媽媽桑帶著一個女人站在門口,他們還沒看清吳天賜,直到快走到李銳的麵前,才看清楚被幾個人圍著踩的吳天賜。


這會兒吳天賜已經是奄奄一息了。


“老板,這是……?”媽媽桑身子在抖。


“沒事,你出去,這位才女留下。”


那媽媽桑轉身就走。


她帶來的女人也有些害怕,李銳指了指旁邊的榻榻米:“你會古琴是吧?彈個流行曲子,《煙花易冷》知道嗎?就這個。去吧,事成之後,給你兩萬。”


有錢就好辦事,彈個曲子就兩萬,這等好事,為了錢,硬著頭皮也是要掙的。


那小姐解下背著的古琴,走到榻榻米那邊,開始彈奏。


曲調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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