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納妾(4000字已修)(1/4)

【南宋的陳普也同樣說過類似的話: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綱者,網之大繩,眾目之所附。綱舉而後目張,綱正而後目齊。國家天下必君父夫先正,而後臣子婦隨之而正也。人倫凡五等,而君臣、父子、夫婦三者為最重。三者正則無不正矣。以人道而言,六者當各自盡而不相待;以家國天下之責而言,則君正而後臣正,父正而後子正,夫正而後婦正。自古及今,蓋無不然。以教之所起為重,居其位者必先盡其道也。”】


【而“三綱五常”開始扭曲則是在元朝。


元朝的儒家吳澄在講到“三綱五常”時,將其中“三綱”中引導與跟隨的相處之道解釋成下位者對上位者的絕對忠誠,將上位者定義為下位者的天。


“人之倫有五,其二曰二紀,其三曰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也。為之綱者,為之天也。臣所天者君,子所天者父,妻所天者夫也。天,一而已,世無二天,父亦一而已。人無二父,子之天其父,天屬也,自不容二臣之於君。妻之於夫,雖由人合而非天合,其人合之,天可一不可二,則亦猶天屬之,天有一而無二也。噫!君之於臣,勢分尊卑甚遼絕也,天其所天,誰不謂然?夫之於妻匹配等齊,非有相遼絕之勢分,而天其所天,視臣之天其君無異,斯義遠矣哉!”


後來清朝的曾國藩更是說:


“三綱之道,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地維所賴以立,天柱所賴以尊。故《傳》曰:君,天也;父,天也:夫,天也。《儀禮》記曰:君至尊也,父至尊也,夫至尊也。君雖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雖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夫雖不賢,妻不可以不順。”】


【至此,三綱五常徹底被扭曲為我們現在所熟悉的上位者為天的倫理。


臣對君要愚忠,子對父要愚孝,妻對夫要愚從。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這完全曲解了三綱五常最開始的意思。


董仲舒雖然提出了”貴陽賤陰”的理論,將三綱人倫的關係定了主從,但是就算依據現在的思想觀念來看待,一開始的三綱五常的理論是正常的。


一個集體,如果沒有主從,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那麽就會生亂。


在父係夫權的中央集權製度中,君是主,臣是從,所以君要做好臣的表率;在一個家庭中,父是主,子是從,所以父親要做好子的榜樣;在夫妻關係中,夫是主,妻是從,所以夫要做好妻子的的模範。


就算是現在的集體、家庭、國家中也是需要一個主從關係。


有領導與被領導,國家、家庭、集體才不至於生亂。


五常更是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不變的原則和素養。


隻是後來三綱五常的理論為了被曲解成了過於愚昧、馴化的思想,徹底淪為封建糟粕。


所以在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時,三綱五常遭到了新知識分子們的猛烈抨擊。】


……


春秋時期


孔子愕然。


天幕這說的是他們儒家弟子們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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