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
卡爾吐出一縷煙霧:“我當時待的團是當地的守備部隊,所以我的排裏有好多認識的同鄉,要求不高,自己人配合的也很積極;再加上團長特別‘賞識’我,過了好一段舒服日子。”
“期間幫團長搞過一些後勤方麵的工作,比如夾帶卡要,聯絡無良私酒販子,倒賣軍火之類的;偶爾也和當地人軍民同樂,替他們清理清理工廠,農場或者牧場的庫存什麽的。”
“就這樣過了一年,當地的爵士破產了,我們團的團長低價買下了他的牧場。”
“於是他為了報答你,就提拔你成為了連長?”安森追問道。
“沒錯,我當時也是這麽認為的。”卡爾自嘲的聳聳肩:
“直至我們的那一點‘小生意’被上麵的人發現了,派來了一隊人過來查賬;我這才發現團長把所有的黑賬和虧空,外加他藏起來的私產,都掛靠在了這個連的名下。”
“我一個剛上任不到兩個月的連長,四十天內走私了兩百升葡萄酒,十幾噸羊毛,外加全團兩年都用不完的武器彈藥——你猜我會是什麽下場?”
什麽下場…安森眯起眼睛,略微思考了幾秒道:“如果是正常情況,哪怕負責審案的軍官明知道這裏麵有問題,你作為名義上的主犯走私軍火和酒水,都屬於可以直接槍斃的範疇,但是,你還活著。”
“我還活著。”卡爾笑了出來:
“我告訴那個抓住我的家夥,你我都清楚這是怎麽回事,斃了我也找不回那些贓款贓物了,而我那位團長肯定還會另找其他的替罪羊,根本於事無補;所以……”
“你想掙多少?”
安森翻了個白眼。
很好,這很卡爾。
“我幫他追回了一半的贓款,他又私吞了一半,拿著剩下的一半加上爵士的檢舉信告發了我的團長,順便幫我‘消’了罪名,扔到另外一個小地方當民兵連長——另一個該死的鬼地方。”卡爾彈了彈煙灰:
“但那不是因為他善良…當地的民兵有一個滿編營,四個連的編製,但那位營帳——哦,就是放走我的那個軍官的表兄,把整個營吃的一幹二淨,全營隻有六十八個人,五十支步槍,還有一半都是久經考驗的爺爺輩。”
“把我扔過去,就是為了在一個月內補上全部的虧空,好應上麵的突擊檢查;如果應付不了,我就是擔責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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