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每天都換著不同的花樣,如同孩子一般,在草原上尋找著童真一般的快樂。對於他們的小跟班罪來說,這段日子是它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時光。
草地上很多兔子洞,時常能看見不少兔子鑽出洞穴來曬太陽。肥沃的草地把兔子養得肥頭大耳的,連跑起來的利索勁都沒了。
“李,不如我們打兔子吃吧?”百合一邊咬著草根,一邊扭頭問李迎道。百合是部落裏麵唯一不叫李迎“熊洞”的,她喜歡私底下叫他“李。”
“不行,槍聲會把馬嚇著的,萬一馬跑丟了怎麽辦?”李迎咽了咽口水,河鮮兒吃膩了,換個口味,打個兔子烤著吃的確是不錯的,但他並沒有忘記自己的工作職責。
“這些馬都是獵人們的坐騎,平時聽慣了槍聲,怎麽會受驚。”百合的話給李迎吃了定心丸。
“好吧,你贏了,你個吃貨。”雖然百合並不明白吃貨的真正含義,但她非常喜歡被李迎這樣稱呼著。對她來說,這個詞,似乎總是飽含著無盡的溫柔,讓她的心中的幸福感蕩漾不已。
當李迎舉起步槍,準備瞄準的時候,百合卻伸手示意李迎把槍放下。
“我們不用槍。”百合調皮地指了指她馬鞍上掛著的弓箭。
“這麽遠的距離,用箭?”李迎搖了搖頭,表示不可思議。
“看我的。”百頭吐了吐舌頭,做了個鬼臉,便站了起來。百合翻身上馬,雙腿一用力夾,胯下的白馬飛奔了起來。遠處受驚的兔子,拖著滾圓的身子,開始跑了起來。百合在奔馳的馬上,引弓搭箭,一氣嗬成,英姿颯爽。
就在兔子即將鑽入洞穴脫逃之際,百合的利箭如閃電一般射出。
奔跑著的肥兔猛地栽了個跟頭,四腳朝天,抽搐了一會,便再也不動彈了。在邊上等著的罪迫不及待地跑了出去,把兔子叼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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