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可卿和段浪進入靜寧路3號,整個房子,陰森可怕。兩人均是同時帶上白色手套,站在院子裏,段浪將當時的情況大致講了一下,兩人才一起進屋。
“箱子當時就放在這裏。”指著樓梯口的位置,段浪道。
“人在樓上,沒下來?”許可卿問。
“是的。”段浪回答。“當時,他寫了一個地址,我就坐在這裏填的,當時還叫底單留在……不對,你們不是說,除了我之外,當時再沒人進來過,那麽我留下的地址和底單呢?”
“上樓看看。”許可卿說著,已經走上二樓,段浪緊隨其後。在二樓的一間屋子裏麵,還有著一灘血跡,甚至,連牆上,都濺著不少血跡,血跡已經幹涸,整個現場,已經被警察做了處理。兩人仔細在樓上尋找了一番,並沒有找到任何可用的線索。“死者死亡的時間,和你進入這裏的時間,幾乎一致,期間,24小時內,沒有任何人出去過,從種種跡象表明,你就是那個凶手。”
“可是,我沒殺人啊。”段浪說道。
“你跟我說你沒殺人,我也信你沒殺人,可是,法官會相信你嗎?”許可卿問。
“……”
“你說,死者會不會是自殺?”許可卿推測道。
“自殺?”段浪笑道。“死者怎麽可能是自殺?誰能夠自己捅自己108刀?”
“如果不是自殺,那就是他殺。”許可卿肯定地道。“他殺的話,凶手不是你,那麽,就一定另有其人,如果說,他在24小時外,提前躲進了這宅子,案發後到我們的警務人員趕來前,並未發現有人出去的監控,我們警務人員來了後,他就更沒有出去的可能,那麽……”
“什麽?”段浪問。
“他一定還在這棟房子裏麵。”許可卿十分肯定地道。
“啥?”段浪一驚,道。“還在,這,怎麽可能?”
“是有點兒不可能,那麽,隻能說明,這是一步死棋,對方唯一想要的,就是你的命。”許可卿十分肯定地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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