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大見過一些高手,但是從未見過如此高手,對著自己開槍,能用牙齒將子彈咬住,這需要多麽快的……下顎啊!
阿大衝到桌子跟前,撿起彈頭,自己看了看,遞給了金百世。金百世拿起彈頭,看了一眼,子彈頭已經被咬的變形,上麵還有清晰的牙印。
金百世此時才知道,這個趙日天的實力簡直恐怖,完全超越了趙羽。而且他所表現出來的種種低俗、拜金,不是他的水平不高、境界低下,而是因為,他懶得和自己演戲,假裝超然。
他的目的很明確,自己就是為了錢來的,如果不是為了賺點錢,他可能都懶得看自己一眼。所以就根本不在乎自己怎麽想,怎麽看他,甚至他的名字都可能是假的。辦事,拿錢,走人,這就是他的想法,他根本不屑於在自己麵前裝清高!
金百世這才真正地意識到,眼前的人,其實才是真正的高人,趙羽的命,多半要死在這個人手裏。
金百世興奮地道:“先生!這真是……這真是神乎其技啊!阿大,你看看!”
阿大也道:“我阿大修行了二十年了,從未見過有人用牙齒能咬住子彈的,先生,請恕之前阿大多有冒犯,恭敬不足。”
趙日天冷笑一聲:“我這個人辦事有個特點,第一,先收錢,一分不少。”
“沒有問題!”金百世爽快的沒話說。
“第二,不論成功失敗,絕對和您沒關係,是我自己的事情。”
“仗義!”金百世和阿大都豎起大拇指。
“第三。”趙日天道:“這件事,隻能有我們三個人知道,如果有四個人知道,你們兩個,都逃不掉。”
“那是那是。”
“最後。”趙日天道:“無論成敗,我們就這一錘子買賣,今生再不相見。”
金百世顯得十分遺憾地道:“唉,就是這個太遺憾了。三千萬,我立刻轉賬!”
“明天上午十點,我準時出現在趙羽的麵前。”
“我們靜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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