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追凶,期限(1/3)

形勢越來越複雜了。


水家的人也牽出來了。


而且我相信水家來的應該不隻這一點人,水家能夠有這樣的底氣說明他們早就已經做了準備。


估計在事情剛發生水亦歡就向水家求助了。


她想先把我帶到水家去,否則不知道花家會怎麽對我。


隻是她為什麽要這樣幫我?雖說她與花信芳的感情出了問題,可她仍舊還是花信芳名義上的妻子,更是花向海的母親,按說她應該恨我才對。


難道她真的那麽相信我嗎?


“對不起,水家四叔,是我怪了。”花信仁倒也光棍,他自知理虧趕緊道歉。


水老四輕哼一聲,然後望向我:“這位便是江先生吧?”


水亦歡介紹道:“他就是江先生,江先生,這是我爹爹,現任的水家族長。”


接著她又為我介紹她爹爹身邊的人,大都是她的平輩,也有幾個是她的叔伯輩。


水明城對我說道:“江先生,我誠心邀請你到水家作客,你放心,在水家你不會受這樣的窩囊氣,水家不像花家,水家是有待客之道的。”他一邊說,一邊拿眼光擠兌花信仁,這是在說花家沒有待客之道,缺乏禮數。


“水老四,他現在還不能去你水家!”說話的是剛才站出來支持花信仁的另一個族老,他敢這麽叫水明城應該與水明城是同一輩的。


水明城笑了:“哦?為什麽?就因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嗎?”


“水老四,你胡說什麽,什麽莫須有的罪名?我們有人證!”


“人證?這些人都是你花家的人,他們能證明個錘子!”水明城根本就不給對方麵子。


那族老被他的一句話給噎住了,水明城說得沒錯,所謂的證人都是花家的人,除此之外他們拿不出其他的證據來。


花信仁看著我,像在思考著什麽。


我一副坦然的樣子,我不相信他們還能夠找出其他的證據,比如物證,除非他們想要栽贓陷害。


其實我們若是想要離開也不是沒有辦法,但那樣的話我們很可能就要與整個花家為敵。


我明白水亦歡的苦心,隻是現在我確實不能離開花家,不然的話我就會成為背鍋俠,一旦我離開了花家,那麽就坐實了我殺害花家族長和少族長的罪名,這也是我不想看到的。


更重要的是,我到花家來的使命是揪出十七樓的人,又怎麽可能一走了之呢?真要那樣,在九處那邊我都不知道該怎麽交代。


“水家族長,花家大嫂,我現在不能跟你們去水家,你們的好意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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