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讀過點書,否則哪裏能成。”
陳五也是連連點頭,他的右廂大半是後來從丹陽招募的本地士卒,不像龍十二手下基本都是交給留在丹陽的袍澤或者新納的妻子,親屬眾多,登記起來更為麻煩,也跟著抱怨道:“我可是跟了將軍後才學過點書寫計數,這些天可把我給折騰慘了,不過我從十五歲當兵,跟過的刺史、鎮將不下七八個,怎麽從沒聽說過處理士卒財產還這麽麻煩的?”
旁邊將佐聽了都連連點頭,隻有呂方倒是聽出了好奇心,便問陳五原先他們將領如何處理這般情況。他一開始便是在七家莊這種土豪軍隊中呆著,手下的與其說是士兵,不如說是拿起武器的武裝農民,每次出擊都要由長老會任命將領,根據親族關係劃分行伍,隊正、夥長等低級軍官也是士卒們推選出來的,一旦戰事結束,軍隊頭領的身份便不再有效,和普通士卒無二。呂方出身不過是個普通莊客,若不是娶了莊中大族呂家的嫡女為妻,得到呂家的支持,縱然李、白複生,也難以當上軍中頭領,更不要說執政了。這樣的軍隊分享戰利品是士卒理所當然的權利。後來七家莊軍勢強盛,四周並無對手,獲取戰利品甚至成了士兵出戰的主要動力。直到攻下壽州,呂方南下丹陽,脫離了七家莊的影響,才建立了對自己手下軍隊的絕對控製,若是留在徐城七家莊中,就算他在軍中的威望再高,隻要長老會一聲令下,他手下的士卒十有八九會倒戈相向,原因無他,軍隊的組織成分使然。
陳五皺著眉頭答道:“昔日軍中士卒很少能有這麽多財物的,大多都是除了衣服盔甲兵器,別無長物。畢竟大頭都讓將領們拿走了,便是落在士卒們的那點,也會被隊正、都頭們以代為保管為由,索要走,那些有財物在頭領保管的,往往會被故意弄死,好吞沒不還。若是團結兵(唐代的地方兵製。一般隻用來對付流寇的自衛軍隊,主要由當地豪強自己組織)還好些,就在家邊上,頭領也都是鄉裏,不會太過分,得了財物還可以留給家中,若是其他的往往十餘年都回不得以此家,家中情況早已不知,手頭有了財物也趕緊吃喝花掉,免得給自己惹禍,所以集市中往往有人拿一套銀器隻換來幾身衣服,幾頓酒肉,便是這個原因,我當了十五年的兵也沒碰到一次這種事情。”
“聽說古時名將若是碰到士卒私藏財物妨礙進軍的,直接下令讓他們交出來,全部燒掉便是,若有不從的,一律按照不尊軍令處斬便是。”旁邊的龍十二讀了些書,趕緊補充道。
“一套銀器隻換了些衣服和酒肉?奉天,這可是真事。”呂方嚇了一跳,轉過頭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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