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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6章 媒體界的恥辱柱(2/4)

恥辱。


事情的開端很是簡單。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個老人被撞了,老人指認小夥彭宇撞的,要求賠償,而彭宇予以否認。這本不是一件大事,可媒體曝光了後事情的過程就非常狗血了。


在沒有經過事情鑒定之前,媒體開始發酵:小夥彭宇做好事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而被敲詐!


好人難當,遇見老人摔倒,善良小夥彭宇扶起反被敲詐!


當一個好人被敲詐,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


類似的標題瞬間在全國大部分媒體上點燃,都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放在媒體的身上,這句話再正確不過。


在沒有經過任何鑒定的情況下,包括彭宇的律師推波助瀾,帝國99%報道這篇新聞的媒體沒有去現場,沒有進行甲乙雙方采訪,甚至連當地法院都沒有去一次。


為什麽?


跟風,隻要跟風報道就能賺錢。


現在的媒體都是跟風的,什麽火報道什麽,一窩蜂地報道,為了流量,為了關注度,這是跟美國學的,是跟歐洲國家學的。學的這一套究竟是好是壞,在彭宇案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在一審結果出來,法院判小夥子賠償,因為他撞了人。


再一次,絕大部分的媒體在沒有經過任何現場采訪的情況下,瘋狂順著網絡暴力的口風,抨擊如今好人不好做。


當然了,這裏麵不排除國外勢力刻意為之的煽風點火。


輿論將這件事定義為:好人難做,好人反而被訛詐。


與此同時,網路上突然大規模地爆發關於這件事的口水戰的邊緣效果,這場口水戰來得突然卻波濤洶湧,而且,看上去是有組織有計劃的,那便是:在帝國,是不能做好事的,是不能扶好人的,還有,雷鋒是媒體做出來的,焦裕祿也是媒體營造出來的英雄形象。


這一大波的引導,在當年的帝國政黨看來,有些來得莫名其妙,應對得也十分不好。


以至於,在後麵漫長的歲月裏,乃至現在,依舊一大波人在說著彭宇案的不公,說著雷鋒其實是假的。


可事實是什麽呢?


事實是:小夥子彭宇確確實實撞了老人,他也承認了,而且證據確鑿,法院才會判他賠償。


這與媒體的報道截然不同,在這個案件被無限放大之後,在一大波有組織有計劃地毀滅我們國家的雷鋒,毀滅我們國家的精神英雄之後,真相的出現讓人唏噓不已。


而更唏噓不已的是,當年一窩蜂進行報道的媒體,如今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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