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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名利雙收(2/5)

此還和劉知縣達成了協議,一般情況下,決不動用他們去服什麽勞役,主要精力放在操練他們上麵,以免造成這種事情又流於形式,無法繼續推行下去。


劉知縣眼下要倚重於高懷遠為他維護大冶縣地方的安定,所以也就支持了他的意見,除了必須的事情之外,大幅減少了勞役的調用,讓初步組織起來的弓箭社開始運作了起來。


弓箭社和鄉兵不同之處在於,鄉兵是十戶出一丁,選拔健者為兵,純粹是軍事組織,但是弓箭社卻是戶出一丁,隻參加訓練,卻不用出役,這樣一來,人員數量便大幅增加了許多,而且平日裏這些弓箭社隻需要農閑操練,不離開他們的家,如此便減弱了百姓對於這件事的抵觸情緒,開始使高懷遠的想法落實了下去。


光有這個弓箭社的名義還不成,大戶人家出錢,便自然要在弓箭社充當社頭或者社副,但是這些有錢人隻能充當個名義上的頭目,真正操練這些民壯,卻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還必須要有人對他們進行操練才行,而高懷遠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將大冶轄地之內,以前去軍前效力過的鄉兵們召集了起來,這些人多有實戰經驗,而且其中一批人,還是高懷遠當年隨軍之時的手下,去年回到了鄉裏,所以可以用作各鄉弓箭社的教頭所用,而且這些人聽聞高懷遠擢升為大冶縣尉,並且要成立弓箭社,便紛紛來投,初步解決了弓箭社教頭的問題。


但是單以這些鄉兵為主還是不足以解決問題,高懷遠還通過人脈,在民間搜羅身負武藝之人,並且登門拜訪,請出一批身負武功之人,出任各鄉弓箭社社頭一職,令其負責各鄉弓箭社的操練。


除此之外,高懷遠還設定了弓箭社的章程,根據農忙和農閑時間,定下了定期操練的製度,並且嚴格限定了調度鄉勇的製度,防止個別大戶利用這些弓箭社,為己用,擾亂地方,成為他們的私兵,故此弓箭社便逐步成為大冶縣的二級武裝組織,實質上要服從於縣衙的調配,這樣的章程也得到了劉知縣等縣衙官員的首肯,至此聯鄉自保之事才算是在大冶縣逐步鋪開。


而高懷遠更是忙得不可開交了起來,每日不但要負責操練縣衙的弓手,還要在各鄉弓箭社集合操練的時候,前往進行督察,並且時不時的親自傳授一些射藝乃是武功,但是卻基本上從未調集弓箭社的鄉勇們出什麽勞役之類的事情,至此各鄉的百姓才逐步信任起了高懷遠這個縣尉大人,確實不是在謀一己之私,而且凡是參與弓箭社習武操練之人,都還能多多少少的獲得一些食物的貼補,於是對於參與弓箭社的活動也開始踴躍了起來。


高懷遠甚至還訂下了一個秋季各鄉比試的計劃,並放出風聲,要設立重獎,獎賞秋季比試獲勝的弓箭社,如此一來,更是開始調動起了各鄉弓箭社鄉勇們的習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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