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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四章外放(上)(1/3)

“刑獄付三法司足矣,錦衣衛複橫撓之。昔漢光武尚名節,宋太祖刑法不加衣冠,其後忠義之徒爭死效節。夫士大夫有罪下刑曹,辱矣。有重罪,廢之、誅之可也,乃使官校眾執之,脫冠裳,就桎梏。朝列清班,暮幽犴獄,剛心壯氣,銷折殆盡。及覆案非罪,即冠帶立朝班,武夫捍卒指目之曰:『某,吾辱之,某,吾係執之。』小人無所忌憚,君子遂致易行。此豪傑所以興山林之思,而變故罕仗節之士也。願自今東廠勿與朝儀,錦衣衛勿典刑獄。士大夫罪謫廢誅,勿加笞杖鎖梏,以養廉恥,振人心,勵士節。”


看著眼前這份奏折,楊承祖的臉上露出了一個無奈的笑容,又看了看對麵的天子,搖了搖頭“這個霍韜,倒真是有意思。上這麽一份奏折出來,到底是他自己的意思,還是受了誰的指使,倒是不大好說了。”


霍韜,正德九年會試第一,不過中進士之後並沒有做官,而是毅然決然的回老家結婚去了……這個旗立起來以後,他倒沒有順天應人的掛掉,在家養了幾年望,正好躲過了劉瑾時期,還在士林之內落了個好名聲。在當世文壇裏,也是個舉足輕重的要角。


這個人的脾氣,是有了名的戇直,也就是混不論。他並不是楊廷和的派係,同樣也不是嘉靖的人,反倒是更像後世的在野擋。


逮誰罵誰,看誰不順眼就噴誰一頓。雖然是詞林坊局清貴之首,但行事風格,像極了一個都察言官。至於立場上,則是典型的飄忽不定,率性而為,讓你看不出他是哪一路人馬。


他這份奏折之前,就上過本章,反對蔭封官,反對督撫兵備以軍功銓敘,反對王府儀衛司舊人得到封官。總之他的奏折並不討嘉靖喜歡,不過由於他同樣不討楊廷和喜歡,是以官還坐的穩當。


在楊承祖殺高全忠後,又發生了錦衣衛與五城兵馬司的幾起鬥毆,在京師鬧的烏煙瘴氣,大臣們於錦衣衛這個機構多有微詞。這麽一份公開要求錦衣衛廢除司法權的奏折,在這個時候送上來,就讓嘉靖有點哭笑不得。怎麽看,也讓人覺得霍韜是受了什麽人的擺布,出來做槍。


“楊新都在後麵附了個夾片,倒是沒說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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