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入獄(1/2)

“不準動,警察!”


四位警察直接掏槍,對準了山雞一行人。


麵對這樣的場景,山雞似乎極有經驗,揚了揚手中棒球棍,囂張道:“怎麽,各位警官,出來打棒球也犯法麽?”


“我現在以尋釁滋事罪、故意破壞財物罪、故意傷人罪逮捕你,你可以保持沉默,但...”


一名警察拿出手銬,一步步靠近,山雞怪叫出聲,同時辯解道;“哇,他們幾個自己倒地的,我們好心在這裏等救護車過來支援。”


“警官,說話是要講證據的,要不然我可以告你誹謗啊。”


這警官輕笑一聲,“先跟我去警察局,到時候證據多到讓你眼花。”


山雞眉頭一皺,終於察覺到了不對勁的地方。


他原以為就算中埋伏,跳出來的人也就是福和的打手。


沒想到警察出現了,而且還有四人。


警員是不可能成群結隊來此處巡邏的!


“有人在做局?”山雞心神一震,臉色終於變了。


他微微轉頭,用眼角的餘光往後看了一眼,發現後路通暢。


在港島,隻要沒有正在進行的犯罪行為,警察就不可以開槍,否則要法庭。


山雞篤定這四名警察不會開槍,突然棒球棍一甩,然後死命轉身狂奔。


可惜沒跑幾步,就被人一拳轟在臉,摔倒在地。


疼得眼淚都快出來了。


原來後路早有兩名警察埋伏。


清冷的聲音傳來:“現在,你的罪名又多了兩條,襲警、妨礙公務執行。”


被銬的瞬間,山雞心裏隻剩下兩個字:“完了。”


十多分鍾的時間,這事就傳到了大佬B的耳朵裏。


此時大佬B正在棋牌室打台球,一小弟衝進來報告;“B哥,山雞進局子了。”


大佬B眉頭微皺,詢問道:“他又犯什麽事了?”


這位小弟咽了咽口水,猶豫一番,說道:“山雞在街砸車打人,沒想到被人抓了個正著。”


點燃一根香煙,大佬B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隨意說道:“讓我們的律師過去,先把保證金交了,看看能不能將山雞保釋出來。”


一小時後,律師滿頭大汗,站在大佬B麵前說道:“B哥,山雞恐怕很難出來了。”


“他數罪並罰,警方那邊的證據充足,已經申請到了逮捕令,不得保釋。”


“而且警方正在以故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