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你兒子今年有官司(2/2)

不能解這個災,一方麵,如果我解了,你可能心裏會有疑惑,認為根本就不能發生的事情,是我在危言聳聽,是我在唬弄你。”


“而且這事涉及到官司,涉及到法律,不是隨便就能解的,我要是強行去解,對我也不好。”


“另一方麵本來官司也不大,頂多破點財,給小龍個教訓,讓他以後踏踏實實的幹工作,可別在外邊交一些狐朋狗友。”


“是啊是啊,隻要不真的蹲進去,花點錢倒是無所謂,給小龍個教訓,讓他以後好好的,我和他爸今年也琢磨給他花錢辦個工作。”


林海洋聽林鳳珍這麽一說,心中暗暗點頭,他知道林鳳珍沒有多大文化,小學沒畢業,能理解他這麽說,就算是明白人了。


而且林鳳珍她家這幾年做買賣也賺了一些錢,兒子,中學畢業沒有什麽文化,花錢給辦個工作,這還是有正事的。


關於解災一事,林海洋是自己有一定的感悟。


災有可解,也有不可解,有的人犯了不可饒恕的罪過,並不是隨便畫個符,念個咒,做個法事就能化解了,誰也不是神仙!


如果那麽簡單,那這個世界上就沒有命運不好的人了。


生了大病,找師傅畫個符,念個咒,做場法事就解決了,那要醫院何用?


犯了法,找師傅畫個符,念個咒,做個法事就不用判刑蹲監獄了,那這個世界不亂套了嗎?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有天道,人有人倫,任何事情都要遵循大自然此消彼長,生生不息,互相製約,運動平衡的規律。


打破了這個規律,打破這個平衡,就會出現海嘯,地震等毀滅自然的現象,打破了這規律,人就要遭受災難。


林海洋給林鳳珍詳細的解釋了一番,主要就是怕林鳳珍誤會自己不給她兒子解災,那樣以後恐怕連親戚都沒得做了,林鳳珍能理解他的良苦用心,他心裏也很安慰。


後記:後來在陰曆三月份,林鳳珍的兒子小龍,平時就喜歡結交一些狐朋狗友,在一起吃吃喝喝,玩台球,打麻將等等。


後來小龍在外麵欠了下了不少錢,小龍又不敢和家裏說,就在外邊花高利息抬了一些錢。


一年多了,直到人家催債,連本帶利的,要三萬多塊錢,這時候小龍也沒有招了,後來人家看小龍也還不上,就直接把他告了。


不過幸好這隻是民事糾紛,小龍他家這邊也送了禮,花了錢,法院那邊吃了原告吃被告,就把這事壓下了,最終,法庭調解還了欠下的兩萬元,利息錢隻給了兩千元了事。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