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農耕社會後,由於生產工具的發展,必然會帶來私產,走婚製難以保證窮人能得到女人的垂青,所以洪承疇準備強行打破部落,組建像漢人那樣一個個獨立的小家庭。
組建新的家庭,必然有一套完善的律法,但布裏亞特人連文字都沒有,他們維持部落秩序,靠的是習慣傳承,洪承疇隻得按照漢人的方式,給他們製定了最簡易的規則:男子十六歲以上、女子十四歲以上,必須完婚,組建新的家庭,男子十六歲以下、女子十四歲以下暫時沒有完婚的,隨母親生活。
李莊原來是部落的大首領,洪承疇允許他挑選四名女子,可能是考慮到李芊芊與洪承疇的關係,李芊芊年近四十的母親,被他第一個挑中,隨後他還挑選了一名三十歲的熟女,外加兩名十五六歲的美貌女子。
然後是五大長老,每人挑選了兩名女子。
待他們挑選完畢,就是普通的部落男女了。
他們暫時實行一夫一妻製,按照年齡大小的順序,由明軍為他們製定配偶。
由於這是第一次組建獨立的家庭,如果男女雙方四人都同意,這兩個家庭可以交換女人,但必須到縣衙備案,以後不得反悔。
這樣一共組建了五百多個家庭,由於男少女多,尚有二百三十名女人無法婚配,這些女人是最後剩下的,都是些年輕的女人,暫時交給明軍管轄。
第三件事,是分配土地。
按照大明的慣例,男丁不論老幼,都分給三十畝土地,女子沒有土地,她們必須依靠各自的家庭生活。
這五百戶餘戶居民,其中一百多戶生活在貝東城內,他們在城內都有房子,土地在城外最靠近城牆的地方,另外四百戶,分做四個村落,散居在色格楞河東岸、烏達河南岸,距離貝東城的距離,都不超過百裏。
每個村落都有一名戶長,城內的戶長是蔣慶,城外的四名戶長,就是另外四大長老趙石、錢陽、孫古和楊衛,至於原來的大首領李莊,洪承疇準備將來讓他去縣衙任職。
貝東城附近開始解凍,就要進入播種期,洪承疇雖然有種子,卻沒有耕作的農具,隻好向赤塔求援。
史可法將亨九縣令馬如來調到貝東,暫時接任貝東縣令,另外從學校的教員中重新任命亨九縣令。
馬如來帶著赤塔牧民勻出的三百套農具,晝夜不停趕至貝東任職。
農具不足,隻好兩戶合用一套,輪流使用,布裏亞特人,不,現在應該稱他們為漢人,但他們還不會使用農具,也不通播種之術,明軍士兵隻好手把手教他們。
縣衙對這些新歸化的漢人,政策非常寬鬆,農閑時節他們可以自由捕魚、狩獵和采集,這些副業都不需要納稅。
大明的律法,跟他們關係最密切的,就是農業稅,必須按照十五稅一的標準繳納,洪承疇不是不敢給他們減稅免稅,主要是這裏距離北京太遠,糧食運輸多有不便,如果能從百姓的手中征收一些糧食,可以減輕運輸的壓力。
四月末的時候,春小麥、土豆、紅薯、玉米都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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