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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法則(5/5)

就有不少為禍一方的賊匪,欺行霸市的惡人,也有為非作歹魚肉鄉民的凶紳惡官。因此在那之前,我不信任官府,也不信任律法。我一直都認為,官府是有錢人的官府,律法是為維護有錢人而設的。你看看那些所謂的律法,家主殺了自家的婢女,隻需交贖銅(罰錢)即可免罪。可是婢女如果打罵了家主,卻可判絞首或是流放。這公平麽?所以,我經常給人打抱不平。沒有人求我,都是我自願出手的。”


秦慕白無奈的搖了搖頭,笑道:“沒辦法,這樣的局麵也不是我能改變的。不管什麽樣的世界,都有他既定的法則。當我們無法改變它時,隻能去適應。或者……讓自己成為,法則對你有利的人。”


“讓自己成為……法則對你有利的人?”陳妍仔細咀嚼這句話,尋味良久,點了點頭微笑道,“你很聰明,這句話真是一針見血。相比之下,你比我的胸懷寬廣多了,看得也更深遠。你說得對,當自己成為人上之人時,才可以利用法則,做許多想做的事情。比喻陳妍,是人下之人,隻能憑一己之用,用我的劍去削平世上的不平之事,殺不肖之人。可是這種以簡單粗暴的暴製暴的方法,顯然收效甚微,這一次我就在襄州栽了。結果落到了獄中,一個小小的獄吏也能決定我的生死;而你秦慕白,卻能利用法則擁有更強的實力。你雖手中無劍,但卻能馭劍殺人,殺許多人,隻須動動腦子動動嘴皮子,就能殺之於無形。這就是權力吧!——說真的,當你把我從獄中救出來的時候,我頭一次感覺到,權力的美妙!”


“嗬嗬!你的聰慧,有些越乎我的想像。你太有悟性了!如果做官,你一定前途無量。”秦慕白嘖嘖的歎道。


“免了,我這樣的性格根本做不了官,做什麽說什麽,都是直來直去。官場上的冷槍暗箭,或比江湖上的刀光劍影更容易殺人。”陳妍笑道,“不過,我現在不介意有一些做官的朋友了。當然,必須是你這樣的。”


“是麽?”秦慕白眉梢一揚,“那可真是我的榮幸。”


說罷,秦慕白在心中思忖道:我怎麽一直都忽略了,陳妍可是曆史上策動起義的“文佳皇帝”?她的悟性與思想,儼然是超乎這個時代的大部份女性的,甚至包括大部份的男人。也許在其他人看來,陳妍離經叛道乖戾不馴,甚至有些蠻不講理不可理喻,可是我卻對她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因為在她的身上,我幾乎感覺到一點21世紀時代女性的思維特點。敏銳,果敢,自信,且充滿自主與開放的色彩,這一點像極了都市之中闖蕩事業的女白領。


怪不得我們之間如此投緣。


能在大唐遇到這樣的一個女子,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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