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李道宗點點頭,說道,“能想到這些,證明你很睿智也很冷靜。但你不要怨天尤人,往往成大事者,都是置死地而後生。若是沒有絕地反擊與破釜沉舟的霸氣,能成就何等大事?若是一場必勝之仗,打贏了沒什麽好值得誇談的;若能以蘭州一州一郡之力,搏弈於河隴西域,對抗吐蕃西突厥加上西域諸十小國而取勝,你便是鼎鼎立天的真英雄!”
“嗬嗬!”
秦慕白笑了。
他捧著茶盞輕輕的玩轉,臉上的笑容極富玩味,輕鬆道:“我從來沒想過當什麽大英雄。我隻覺得,男人這輩子總有一些事情是應該去幹上一幹的,無論成敗。”
李道宗也不多言,他一向不喜說什麽豪言壯語,隻是輕輕的點頭微笑,話鋒一轉,說道:“今日宴會上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一個人坐在不起眼的小角落裏喝著悶酒。”
“王爺是說侯君集?”
“嗯。”李道宗點頭,說道,“我就知道,你一來蘭州,就會將他找來。不過我也知道,他肯定不會輕易任你趨使。對他,你有什麽打算,或是辦法沒有?”
“我不著急。”秦慕白笑了一笑,從腰上解下自己的佩刀,平舉放到了桌椅上。
李道宗看了一眼,說道:“這不是本王送給你的歸義刀。很漂亮,適合你的身份。”
“在蘭州這種地方,且不說兵將,就是武夫商人,平常也是刀劍不離身。”秦慕白說道,“王爺說得不錯,這是一把普通的將領佩刀,它跟隨我有段日子了,幾乎都沒出過鞘,更別說見血。隻用來裝飾。”
“你想說什麽?”李道宗擰了下眉頭,問道。
“侯君集,就像是一把刀。”秦慕白微然一笑,說道,“他樸實無華,還顯得有些晦澀陰沉。就像是王爺送我的歸義刀。”
李道宗眉梢一挑,“你用歸義刀上陣過,殺過敵?”
“當然。不止用它指揮過襄州水戰與大非戰收複戰,還親自抹過敵人的脖子。”秦慕白說道,“殺人刀,無血不出鞘。出鞘必見血。侯君集,現在就像是縮在刀鞘之中,閑著沒事我是不會把它拿出來炫耀或是顯擺的。隻有在上陣殺人的時候,他才會出鞘。”
李道宗一雙鷹眼凝視著桌上那把柄,沉緩道:“殺人刀,能殺人,亦能傷己。”
“但這絕不會成為我棄刀的理由。”秦慕白輕鬆的微笑,說道,“就好比,王爺送我的歸義刀,難道就因為它太鋒利太凶戾,我就棄之不用麽?若是如此,秦某,何必與刀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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