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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帕夏的生意(投票吧!我的小可愛們!)(3/4)

十萬銀凱特將會在其此次離開龍眷氏族城鎮之前一次性交付。


之後的投資,在由未來幾年帕夏領地的稅收做保證的情況下,按照階段落實情況結清。


在商隊實現盈利之後,巨龍才會從利潤中進行分紅。分紅比例為百分之五十,巨龍帕夏占有沙犀商會的所有權,但是經營權永遠歸於桑托斯和其家族所持有。”


其中巨龍提出的“階段落實情況”,無非是商隊的運力規模分別要達到五百頭沙犀和一千頭沙犀而已。這些要求對於旁人來說這可能很困難,可是對於他這個浸淫沙漠運輸行業多年的資深商賈來說,實現起來隻是時間的問題。


沙犀獸的購買渠道方麵,桑托斯捋了一下,美帝奇有十五家養殖場可以提供至少七八百頭。加上零散從各個城市交易回來,湊夠一千頭的規模一年的時間完全沒有問題。


再加上從養殖場集中采購肯定有優惠價格,單從這上麵三十多萬銀凱特就夠他大賺一筆。


幸虧巨龍不了解市場行情,胖商人暗自高興地想著。不過也出於對這位帕夏的懼怕,桑托斯並不準備把這筆錢全都揣進兜裏。


他考慮在招人手方麵多花點開銷,得找一批精明強幹的手下。這樣既能充當門麵,又可以保證這麽大規模的商隊行商安全,還能夠讓帕夏大人審查的時候覺得物超所值。


雖然巨龍在盈利之後的分成比例很高,而且成為了沙犀商隊的所有者。


但是也正因如此,商會可以免除很多的稅賦——按照美帝奇的規定,帕夏家族經營的生意具有免稅權利。


而且未來以一千頭的起的沙犀獸運力規模,是之前桑托斯經營巔峰時期的十倍。在確保了經營權之後,他所能賺到的錢,將會至少是之前最好年景的五倍以上。


再加上有著法術契約的保護,任誰都覺得這是一個天大的好機會。


隻是胖商人沒有看見,在那份契約文本的邊角之中,還寫有“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的字樣,而且“指使術”也根本算不得最高明的附魔法術。


“老夥計,我剛剛聽到你說,免費給我的沙犀釘鐵掌是麽?”


……


奎斯對於沙犀商隊的投資並不是心血來潮之舉,這是他整個商業計劃版圖之上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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