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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合作與除服(4/4)

良母,她確實不該隻拘束在狹窄的後院裏。


“等與夫君團聚後,這件事情,我該與他好好談談了!”宋宜笑一麵聽著宋珞石的話語,一麵想到,“我是他的妻子,理該知道他所麵對的局勢與處境,而不是一個後院總管,成天操心著些許瑣事。”


——七日後,宋軒在族人的護送下抵達遼州,當天即往簡府拜見族姑燕國夫人宋宜笑。


宋宜笑與這個年幼的侄子“一見投緣”,在左右仆婦的湊趣下,問過了公公簡離邈的意思後,決定收其為義子,且摘下腰間太皇太後所賜的祥雲玉佩為見麵禮。


簡離邈隨後也見了宋軒,對他印象不壞,特意留他在簡府小住,與年幼的信陵郡主陸茁兒、朝平縣主簡清越做個玩伴。


宋珞石等人對此自是樂見其成,甚至盤算著待宋軒長大些後,是否有機會請簡離邈指點功課?


時間轉眼到了七月,簡家三房現在守著四重孝:簡平愉、簡離曠、簡夷猶以及簡誠之。


簡誠之年紀小,又是晚輩,可以忽略不計。


另外三位,簡離邈作為簡平愉之子,三年父孝是肯定的,這麽長的時間,兄喪跟侄喪、侄孫喪,都可以添在裏頭一塊過去了。


但簡虛白跟宋宜笑夫婦作為孫輩,祖父喪均隻需服齊衰不杖期(ji),為時一年,其中宋宜笑作為孫媳,甚至隻要服九個月大功——簡離曠的情況亦然,當初簡平愉父子去世時間差不多,宋宜笑本該於七月裏出孝了。


然而簡夷猶死在數月前,按名份他是簡虛白的堂兄——他這麽一死,堂弟、堂弟媳又得再守九個月的大功!


索性齊衰不杖期跟大功的要求,在五服裏比斬衰跟齊衰三年輕得多,三個月之後就可以“食肉飲酒,複居正寢【注】”。


重點在於複居正寢:夫婦可以結束分居了!


“過兩天你就要除服,之後,就回帝都吧?”簡離邈所以對兒媳婦道,“阿虛一個人回去有些日子了,沒你在身邊照顧著,我心裏不大放心。而且老把信陵郡主扣在這兒,想來衡山王爺也思念得很!”


當然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三房到現在還沒孫子呐!


【注】以前看的資料不全,最近總覺得不對勁,給爹娘服喪期間不同居麽也還罷了,兄弟什麽死了也不同居,趕上兄弟多又普遍活不長的人家,這還要不要後人了?


剛找到比較全麵的五服資料,才知道並不是整個孝期,包括最重的斬衰,夫妻都不能同居的。比如斬衰三年,二年大祥之後,“複居正寢”,搬回家去住後,就可以同居了。


從這章開始都會照這個寫,以前這方麵的破綻還請大家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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