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自己在相國眼中的地位將要超越楊慎矜,超越王鉷,超越禦史台主播羅希奭,將來前途無量。
記得當年,自己在新豐縣丞的位置上一呆便是十餘年,根本沒有任何升遷的機會,因為太子文學薛嶷舉薦自己,將自己引薦到陛下麵前,陛下一句話便封死了自己所有的前程。
“是一不良,我不用。”陛下的語氣輕淡,但聽在吉溫的耳中不啻於晴天霹靂。吉溫心裏委屈的要命,‘我並未做過什麽不好的事情,就憑一眼,陛下你就斷定我人品不行麽?’。
這次舉薦的結果是,自己不僅丟了新豐縣丞的位置,被下放為萬年縣蔚,而從此再無一人敢舉薦他升遷。吉溫在萬年縣蔚的職位上一呆又是數年,每日畏畏縮縮渾渾噩噩,落魄狼狽之極。
所有人都以為吉溫將從此苟延殘喘再無前途的時候,一次偶然的機會卻讓吉溫重新活了過來,而且從此後一發不可收拾。那是源於一場看似普通的官司。
萬年縣尉其中一項職責是掌管縣域內大小案件的審結,有一天一樁命案報到了吉溫手上,那是一場鬥毆引發的人命案。一位名叫沐小七的人當街打死了一名街頭閑漢,卷宗顯示在場眾人證言不一,有人說閑漢持刀傷人在先,有人說沐小七行凶在先且下手狠辣,眾多的口供和證人讓這件人命案撲朔迷離。按照唐律,若是閑漢持刀行凶在先,沐小七打死對方屬於防衛殺人並無不妥之處,而若是沐小七先動的手,那沐小七便要以命償命了。這一反一複不啻天壤之別,關乎到生死之間的大事。
吉溫本就對公事了無興趣,他也沒打算做個明察秋毫的清官,某日酒後,他隨隨便便便斷了這樁案件,判定沐小七防衛殺人,賠償喪葬費之後便判無罪歸家。而他判此案的標準既非基於口供證據,也非是對沐小七有特別的好感,雖然他在卷宗上寫的是證據確鑿顯示閑漢拿刀先捅傷了沐小七,然而真正讓他這麽判決的原因卻極其的荒唐。僅僅是因為他自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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