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隱情(1/2)

薛梅清楚,自己是勸不動她的,於是道:“那好,我不強求你跟我回去了。孩子,有件事我要跟你說。”


“媽,什麽事。你說吧。”


“你爸得了重病,已經是晚期了,估計挺不了多久。我想盡快帶你回香港,留在我們身邊。”


“那,還回來麽?”鄭娟問道。


“傻孩子,現在的內地形勢一天一變,我下一次來吉春都不一定能不能行,別說你了。


回香港,就不回來了。”薛梅握了握鄭娟的手。


“媽,我回去也行,不過我離不開我娘、我弟弟,還有陸天。你要是連他們也能一起帶去香港,我就跟你回去。”


“孩子,現在的形勢,我能把你從內地帶回香港都要費很大周章,再帶其他人,我沒把握。”薛梅實話實講。


“媽,我說過了,我不想離開他們。如果隻是我一個人走,我寧願不走。”鄭娟不容分說。


薛梅皺了皺眉,“你這個孩子怎麽這麽強啊。你不想過上住在大洋房,一群傭人伺候的日子麽?”


“媽,我現在雖然住在這麽破的房子,還要照顧弟弟和娘,是很辛苦。不過,和他們在一起,我很快樂。特別是陸天,再有半年我們就能登記結婚了,我不想離開他。


我可以跟你走,但是要帶上他們。”


聽到鄭娟的話,薛梅清楚,如果不把自己女兒說的幾個人一起帶回香港,女兒是不會走的。


沉默片刻後,說道:


“這樣吧,我動用一些關係爭取一下。盡可能把你弟弟、你媽還有陸天一起帶到香港。


不過,難度實在太大,我沒有把握。”


“媽,無論我去不去香港,你都是我媽。要是真的不行,你也別太為難。


等到哪一天,內地不這麽緊張了,我隨時能回去。”


薛梅搖搖頭,“不,你是我的女兒,我有義務讓你過上好日子。這樣吧,你等我消息,一個月內,一定把這件事辦成,把你、你養母、你弟弟還有陸天一起辦到香港。”


“媽,那我就聽你的信。”


聽到薛梅這般講,鄭娟眼睛一亮。


“時候不早了,我們外籍人士,不能離開賓館太久,你要是不願跟我回賓館,那我就先回去。我在吉春還能呆上一周時間,有時間的話,就多陪陪媽。”


“媽,我會的。”


鄭娟用力點了點頭。


……


這一次見麵,母女兩人交談了將近兩個小時。


差不多十點鍾,薛梅才戀戀不舍離開。


陸天和鄭娟一起將三人送出了胡同,臨別時,薛梅對陸天說:“陸天,你不準欺負我女兒。”


未等陸天開口,鄭娟接過話來:“媽,我願意讓他欺負,欺負一輩子都願意。”


……


接下來一個星期,薛梅把林曉曉和崔中奇留在了太平胡同。


除了幫著鄭娟分擔家務外,還有一件事要做,


等到鄭大娘睡著後,接替鄭娟在家照顧鄭光明。


有了林曉曉和崔中奇在家照看弟弟,鄭娟也能抽出時間,好好陪陪母親。


當然,鄭娟對外的身份是薛梅在吉春當地找一名路引,在手續完全辦妥之前,薛梅不想平生波折。


與母親相聚這一個星期,自己的父親、母親包括振邦集團的情況,鄭娟了解了大概。


作為上校軍官的父親與母親薛梅在吉春成親,當時父親三十二歲,母親二十歲。


成親三年後,也就是在吉春解放前,生下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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