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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蔡曉光的二十萬,李茜覺得是他應該受到的懲罰。
如果當年他不是貪戀張雪的美色,有意把自己支走,那麽就不會有後麵那麽多事了。
想到在港島被四五個男人侮辱,李茜就充滿著怨起,她覺得,那一切都是蔡曉光引起的。自己有錯,蔡曉光的錯誤更大。
她無法原諒,蔡曉光為了能和張雪在一起,把自己送到了港島。
現在一起後果,都是蔡曉光咎由自取。
……
吉春,小白樓。
房間裏,蔡曉光神不守舍坐在房間。
就在剛剛,張雪的家人來鬧,說他還沒有跟李茜結婚就跟張雪同居了。
張雪有跟蔡曉光同居的證據,要蔡曉光一個說法。
要麽給張雪兩萬元彩禮,和張雪結婚;要麽給五萬元分手費,兩不相欠。
如果蔡曉光不答應,就告到法院,蔡曉光就是重婚罪。
與其他女人不同,張雪的確是跟李茜還沒離婚時候,就同居的。
蔡曉光記得很清楚,李茜港島第三天,就把張雪叫進家裏,兩人睡在了一起。
張雪那時候還是小姑娘,第一次睡身體很不舒服。蔡曉光帶著她一起去了醫院檢查了一下身體。
就是那一次檢查身體,張雪留在了證據。上麵寫著與男友發生關係,蔡曉光還在上麵簽了字。
本以為過去三年,這事就過去了。
誰能想到,張雪把這份檢查報告一直保留著。她的想法很簡單,如果跟蔡曉光結婚,就完事大吉。
可沒想到,蔡曉光的女人越來越多。
即便這樣,張雪也沒想離開蔡曉光,覺得隻要自己是妻子,蔡曉光外麵有女人也不在意。沒想到,最美好的三年時光給了蔡曉光之後,既然要跟她分手,讓她離開小白樓。
這個結果,張雪當然不能答應。
於是,就把家裏人叫上,大鬧起來。
因為有了這個證據,蔡曉光婚內與張雪發生關係無可辯駁。等待蔡曉光的,要沒事經濟上的補償,要麽是被送到法院,等著法院的判罰。
因為證據確鑿,蔡曉光心知,勝算幾率幾乎沒有。屋漏偏逢連夜雨,剛剛被李茜騙走了二十萬,現在張雪和馬豔先後來要錢,蔡曉光有些後悔前兩年為什麽那麽放縱自己。
如果不搞那麽多女人,就不會現在這個樣子了。
可沒辦法,這兩年當上了導演,做買賣掙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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