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南海巨鱷(5/6)

清查,南海公司將自己的賬目做的一塌糊塗,有的賬冊更是直接被燒毀了,調查中發現578名議會成員受賄,9位部長買了65萬股票,南海公司的股東被抓捕,又把財政大臣的家給抄了,追回來的錢大家平均一分,隻有33磅每個人。


因為這次股災性質太過惡劣,直到1825年之前的100年內英國都沒有發行任何股票,南海公司也拖到1853年才倒閉,英國花了100多年才回到1720年的水平。


而那個時候東印度公司崛起了,最開始的時候,他們隻是在比較近的非洲做一些販賣黑奴之類的生意。但後來發現,在遙遠的東方,才是真正賺錢的地方。


東印度公司是荷蘭人開的,剛開始的時候,東印度公司的股票隻能持有不能轉讓。在證券交易所裏,當初錯過購買原始股的人,就可以買別人的二手股票了。所以投資人如果想收回自己的投資,就隻能通過轉讓股票的方式,將股票賣給別人,把錢收回來,而不能直接從公司裏撤股,當然也不能和南海公司一樣割韭菜了。


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前,英國人對東印度公司的股票持懷疑態度,畢竟南海公司的例子在那裏擺著,後來隨著第一批戰爭賠款到達皇家鑄幣廠,人們看到真正的銀元從廠裏出來,人們才意識到東印度公司的股票是真的能掙錢。


《南京條約》規定賠款以洋元為支付單位,共2100萬銀元。在賠款具體期限及數目方麵,條約第七款規定,簽訂生效(1842年8月29日)後需立即支付的首次數額為600萬銀元,其餘分三年六次償付:1843年6月30日或之前,與12月31日或之前各需支付300萬元;1844年6月30日或之前,與12月31日或之前各需支付250萬元1845年6月30日或之前與12月31日之前各需支付200萬元。


如發生拖欠,需加付5%年息。其中首次立即償付的600萬銀元,是英軍提出的撤出長江、解除封鎖的條件。


中英間的貿易已於1839 年戰爭爆發前中斷,如果滿清的海軍能和西班牙海軍一樣,打贏了英國人,那麽東印度公司的股票依舊一文不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繁榮根本不會存在,甚至於可能再萎靡不振100年,也就沒有所謂的“大英帝國”了。


由於當時的提煉水平、用銀背景等因素,銀兩中摻雜黃金卻無法計值,以致最後賠款的實際價值竟超出條約規定的賠款總額,讓英國人賺了筆不小的額外利潤,隻是這筆利潤全在1845年的愛爾蘭大饑荒給消耗了,英國損失了幾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