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階級在歐洲雖然不具有日本武士那種可以隨意處死平民的特權,平時在鄉村、城堡裏一直都說“榮耀”的象征。
一位手握軍權的貴族可以將教會都不放在眼裏,直接將教堂的鍾給拆了,修道院變成他的住所和指揮部,什麽不能帶著武器進入教堂的規矩可以完全不理。
但是,他要是想“合法”戴上皇冠,就需要教廷的認可,丕平的父親鐵錘查理以前是墨洛溫王室的宮相,後來他的孫子利用“君權神授”竊取了皇冠,跨過了血緣繼承和“臣子”到“君主”的橫溝,“合法得”成為了法國國王。
這類似中國的禪讓製度,前朝因為無德而被後來的王室推翻,看似以弱肉強食為核心邏輯的司法決鬥製度之所以會被推行開來也是因為人們相信神是不會讓無辜的人輸掉決鬥的。
當人類發現事實真相的能力極為有限時,裁決糾紛大多需要通過經驗;而當經驗不足以區分真偽時,人們就隻能將希望寄托於神靈。通過各種宗教化的方式取得神諭以辨別是非,就是神判法。
既然上帝指導國家的戰爭,那麽在私人的爭端中也能夠保證說真話的人在決鬥中取勝。
以力量衡量是非無疑是“愚蠢”的,但在特殊的時代背景下,司法決鬥卻有著不可比擬的優越性,人們不會擔心司法人員因偏袒某一當事人而選做出有利於他的裁決,也不需要害怕有罪的一方因為聘請了經驗豐富的律師而輕鬆躲過懲罰。
做了虧心事的人總會心虛,麵對心裏沒有任何畏懼的人氣勢上就輸了一成。決鬥是最能避免偽證與腐敗的神判法。決鬥是生死較量,在榮譽與生命麵前,精致的規則全部會消失於無形。
如果武藝不精,或者自持武力強大太過驕傲都會輸掉自己的性命。
15世紀的歐洲可謂“全民皆可決鬥”了,甚至女人可以和男人決鬥,隻要不怕輸就行。
波莫娜思考著,自己是不是可以找“瘸腿”的盧修斯馬爾福練練。
他本來就疏於練習,比起魔杖他更擅長玩弄錢和政治,越來越像是一個麻瓜。
但是這個念頭她在腦子裏想了一下就放棄了,她是送禮物的,不是送難堪,要是他連個女人都打不贏,那他說不定會在背後怎麽陰她。
法國是通過武力差點征服了整個歐洲,而奧地利則是通過血緣獲得了歐洲幾個大國的繼承權,西班牙王位戰爭也正是因為哈布斯堡家族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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