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蜂巢”(1/5)

作為一個公民享有什麽權力和義務?


第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舊時代相比,大革命之後資產階級在議會中占領的席位明顯增加了,雖然理論上人人都享有政治權力,但實際上諸如工人、農民、小手藝人進入議會的寥寥無幾。


聖多明戈的每一個居民都可以作為代表參加決鬥,為民族、為自由、為避免更大的傷亡而戰。


等等,年輕人,你怎麽知道那些殖民者會如他們說的那樣真的給聖多明戈人自由?他們違背約定已經不隻是一次了。


於是拿破侖又加了一個條件,聖多明戈是法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其他國家侵占聖多明戈將視同侵占法國本土,法蘭西是聖多明戈的保護者及監護者,如同父與子。


第二,隻有本國公民可以擔任公職,並且享有某些經濟權利,聖多明戈可以利用法國的資本對自己的自然資源進行開發,享受醫療服務,休息權等社會所認可的,而非個人任意主張的權力。


比如某人閑得沒事做,覺得自己有權成為世界的統治者,他是有那個權力,但社會認可麽?


國民公會裏有平原派和山嶽派,這不是指的那些議員來自於平原和山嶽,而是指的他們所坐的位置,激進派議員因為每次開會時坐在較高的長凳上,因此被稱為山嶽派,西耶斯是平原派的,他們不僅座位在國民公會中的最低處,而且還坐矮凳子。


上一次喬治安娜用命保住了西耶斯元老院議長的位置,這一次他就將以前他對付拿破侖的君主立憲的憲法給拿了出來,用來對付杜桑·盧維杜爾。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當然包括第一執政,他不能像國王一樣可以任意下命令對自由的公民施加酷刑。


這一點也是聖多明戈人最害怕並且在乎的。


以前的某些種植園主確實缺乏人性,他們在自己的種植園裏可以任意處置奴隸,法國也存在酷刑,但那都是經過審判之後進行的。諸如偷竊、財務糾紛等普通罪行都交給當地人擔當法官的法院審理,隻有死刑需要總督的判決,警察權也交給本地人,這樣聖多明戈人就享有司法自治權了。


效忠波拿巴的文人給杜桑·盧維杜爾及其黨羽安上了暴君黨的稱號,對於反對他的人,即使是自己的親侄子他也殺了。如果由他來任命法官,可能會組建起一個個封建法庭,並以此壓迫和清除他的反對者們,因此法官的人選交由人民選舉,由他們自己票選出他們覺得最公正的人擔當法官。


士兵們不是都像羅尚博那麽殘酷的,他們在狠心完成職責的同時,也在懷疑自己的所作所為的正確性,救國救民當然和為奴役他人使用武力不一樣了。


馬倫哥之戰時,拿破侖本已經到了絕境,後來是德塞來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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