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方麵要比塞勒姆開放得多,塞勒姆的男人們不需要和波士頓的男人一樣去找那些輕浮的女人的。
他們收容了很多戰爭孤兒作為自己的女仆,更何況還有奴隸,不過在鎮上還是有個女人身上有汙點,她叫瑪莎·科裏,住在塞勒姆西南的邊緣。
她並不像古德和奧斯曼那樣不去禮拜,隻是她每次去禮拜都很安靜,盡量不與人交談,因為她每次出席都會帶著自己的孩子。
這本身沒什麽奇怪的,很多人都會帶著自己的孩子上教堂,隻是這個少年有點特別,因為他是個混血。
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是相信地球是圓的,他以為可以換一個方向,不用繞過非洲的好望角就能到達遍地都是香料和黃金的印度,這些早期的探險家們將北美原住民當成了印度人,然後稱呼他們為印第安人。
17世紀初英國建立了東印度公司,那時的英國人對真正的“印度”的了解也加深了,其中包括印度的種姓製度。
在新大陸建立之初,這種種姓製度已經鑲嵌入新大陸民眾的集體潛意識裏了。
不論後來那些“絕望至死”的奴隸主們如何宣揚自由平等,那也是18世紀牛頓的萬有引力普及開來後,自然被神化,取代了上帝成為世界主宰的事了,“天賦人權”裏的“天賦”指的是自然人與生具有的權力,那麽關於人的定義是什麽呢?
奴隸是被他物化的,女人在1882年的法律裏,地位和價值也不過是等同於一件家具,也多虧了這條法律,法院才會將“正義賦予銀行,憐憫賦予妻子”。
同樣處於被壓迫和地獄之中的人會升起同理心,有時候英國女人也會生下和同族看起來不大一樣的孩子。
有鑒於此1662年弗吉尼亞州法律宣布,在這個國家裏出生的孩子是奴隸還是自由人隻取決於孩子的母親。
奴隸媽媽所生的孩子還是奴隸,即便他的父親是奴隸主。
奴隸主媽媽所生的孩子是自由人,即便他的父親是奴隸。
這一點和種姓製度不同,種姓製度是父係的,即便孩子的母親來自低種姓,她生的孩子還是繼承了父親的高種姓,這也是低種姓逃離原本種姓的辦法,一般來說她都會長得非常漂亮,所以印度的高種姓看起來就普遍比低種姓漂亮了。
歐洲來的女性和非洲來的男性結合所生的孩子在其他人眼裏是醜陋的,同樣生下這個孩子的瑪麗·科裏也是不名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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