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並沒有緩解恐慌,反而加劇了不信任感,驚恐萬狀的市民們在各個信托公司門口徹夜排隊,等候取出他們的錢來,這時候華爾街之熊傑西又來狠撈一筆,紐約證券交易所差點關門大吉。
這場危機有300多家信托公司倒閉,其中不乏信譽很好的,一直到jp摩根出來救市,1908年的時候這場恐慌才逐漸平息。
一戰封神後,摩根發出豪言壯語,用以推動裏的不是法律,而是金錢,隻有金錢。
這種商業色彩濃厚的信托模式也隻是在美國才會變成這樣,這種商業信托(business trust)除了能給客人豐厚的回報外,也因為受托人可以收取報酬,使得信托有償化,增快了受托人的職業化。
這是好消息?當然不是,龐氏騙局也是披著信托的外衣出現在上層社會的,他們這個階層迷信小道消息,喜歡聽人介紹,隻要一個人將騙子介紹進了他們的圈子裏,很快就會被他們接納,其中最吸引他們的就是高回報率,當然還要有足夠正派的外表,以及惹他們喜歡的性格。
但是誰要是沒事,問他們龐氏騙局的信托資金池之間的區別是什麽,這些派對動物恐怕想半天都想不出來。
美國的信托公司受法律“嚴格監管”,是合格的受托人,“從沒有發生欺騙事件”。
比如一個高智商的騙子,他操控了一個“機器人”,這個責任算誰的呢?
或者換一種人話的表達方式,有罪的是自然人、法人還是代理人?
法人可能什麽都不知道的,用了他的名字注冊,別人隨便怎麽搞,出了事他要負責。
代理人也可能什麽都不知道的,他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在犯罪,公司內部的模式是用後來客戶的錢分給前麵入會的客戶。
不論是法人、代理人還是那個幕後主使,都應該是自然人,這也是實施犯罪的主體,你可以說被一個信托公司騙了,所有信托公司的自然人都是騙子麽?
肯定有人說自己不是,甚至於那個偽裝成信托公司的騙子在有了資金池後也試圖真的理財牟利,將回報分給客戶們,於是他把錢投進了房地產行業。
股票和債券市場投機,房地產總不會是投機了,不動產是最安全的投資,這個家庭主婦都知道,穩賺不賠。
他拿著這筆錢去原子爐基金風險都要低一些,至少聯邦政府害怕這筆錢一下子用光了,會節省著花,即便有損失還會收回去一點兒。
英式信托的中心是受益人,當信托到期後,信托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和收益,當信托進化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公司要兜底處理,這種叫做剛性兌付,也是信托業的潛規則,是吸引投資者的一種手段。
可要是遇到1907年的那種情況,剛性兌付就無法實現,而這會加劇了信托業的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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