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scarlet woman(一)(2/3)

保留歸他, 拿破侖花了100萬法郎買下了那塊領地, 主權發生了變更,就跟法國購買科西嘉島、美國購買路易斯安那州有點類似,最貼切的比喻應該是亞眠合約中錫蘭割讓給英國, 法國給了國王補償。在比利時境內還有類似的大大小小屬於各位公爵、選帝侯、主教的領地,戰爭結束後繼續用軍事手段不是高明的,卻可以用購買的方式來將它們買回來。


買那麽大的領地才需要100萬, 布朗張口就要50萬,但是她隻要想到都柏林海關選址過程中遇到的事情, 就明白這筆費用必然涉及到賄賂。英國下議院實行一人一票的方式,不會由於他個人財富的多寡影響。這個新成立的比利時工業信貸銀行也是一人一票製,不論投資者投入多少資金他也隻有一票,隻是他在分紅的時候會多分一些。


除了有波拿巴簽字的特許證, 另外還有其他的證書, 由公證人按照雙方的規定製作, 還有專門的明細記錄證書所含內容, 反正簽訂這個合同有很多法律專業的人士,她就不需要擔心合法不合法、違背契約怎麽辦的問題了。上帝不懲罰你,也會有別的人懲罰你。


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第一卷第三章中有這樣一句話:強者不會永遠都是強者,自始自終得主宰別人,除非他把武力變成權利,將別人的服從轉為義務。


盧梭用了在森林裏遇到強盜攔路搶劫做比喻,在武力的強迫下他會乖乖交出錢包,但是倘若他有辦法保住錢包,他還會將錢包交給強盜嗎?


強盜手中的槍毫無疑問就是“實力”,沒有“實力”的“權利”一詞是毫無意義的。


服從掌握實力的人吧,如果這句話的意思是“向武力低頭”也是多餘的,大多數人都不會違背這條道理,但如何保障實力一直強於他人呢?


曾經的羅馬現在也變得隻留下廢墟,羅馬的城鎮被蠻族統治,強者不會永遠都是強者,一旦他失去實力,曾經向他低頭的人會把頭抬起來。普魯士、巴登都不再向神聖羅馬帝國稱臣了,這些選帝侯國一個個脫離它,神聖羅馬帝國就不複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奧地利皇室。


除非他把武力轉變為權利,將別人的服從轉為義務,人們隻有義務服從合法的權力。


在拿破侖的身上,她看到了尼采所說的日神和酒神精神,日神能勾勒出一個美麗的幻境,就像他的安特衛普港口、烏爾克運河、新的巴黎城市規劃計劃,它好像是可以實現的,問題是能實現麽?


戰爭會抽走金錢和人力,酒神的精神是在《悲劇的誕生》中出現的, 尼采覺得酒神精神是縱情妄為,它是“非理性”的、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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