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安娜曾在一本中世紀的手抄本上這樣寫過:如果一個人不幸有顆正直的靈魂、有個可愛的女兒和一個有權勢的鄰居,那真可以認為他完蛋了。
初夜權出現於中世紀,但它是否真實存在很長一段時間缺乏考證,這個詞隻出現在一部分用於諷刺和社會批判的文學作品中。
直到伏爾泰在“哲學字典”中收納了這個詞,很快就被廣泛流通,法國人認為舊製度中存在諸多不道德的權力之一就是初夜權。
德國是父權製的,奧地利的特雷莎女王想要繼承王位還要通過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最後借用丈夫的名義統治。
特雷莎·坎皮尼沒有父親,也沒有未婚夫或別的可以稱為“主”的人物,她的貞潔就像地上的一枚銀幣,周圍沒有任何人,誰都可以撿,誰撿到了就歸誰,在撿這個過程中免不了與其他發現者一番爭奪。
她就算有“主”了,她的父親或者未婚夫也要麵對這個問題。拿破侖形容法軍像從亞平寧高原迅猛衝下來的的洪水,也不見得所有人都覺得這“洪水”如猛獸,如同衝水馬桶的水流一樣,可以將腐朽的封建製度衝進下水道裏。
腓特烈大帝是開明君主專製製度的代表,同時他也深受伏爾泰等啟蒙思想家的影響,不過真正推翻封建製度的卻是法國大革命,人們不僅推翻了君主專製和教會,還將封建法律製度給一起推翻了。
最讓人氣憤的不是這個權力與生俱來,而是某些人欺負別人的時候一副合情合理合法,天經地義的樣子。
君權是神授的,貴族製的合法性從哪兒來呢?不就是那些封建法典中一條條的規定給予的?
她不會像議會的議員那樣聽說拿破侖簽訂《教務專約》就強烈反對,教會不完全是對的,卻也有可取之處。
在處理盜屍案的時候,喬治安娜引用了《薩克利法典》中的部分內容,它也是被記錄在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上的。新的民法典中並沒有存在關於盜屍的處理條款,但是按照習慣法中關於用風俗習慣判斷是非也勉強能說通,而風俗習慣是人們長期的社會生活中產生的,《薩克利法典》實行了那麽多年,早就融入了人們的生活規範中,但這並不意味著她支持這部舊法全麵回歸。
“門當戶對”對的婚姻不代表一定幸福美滿,因為婚姻這一契約,兩個家族的財產、土地或者別的聯合在一起。結了婚之後夫妻雙方可以各過各的,舊時代的法國貴族就是這樣,米開朗基羅的愛人佩斯卡拉侯爵夫人維多利亞也是這樣,她和丈夫身份地位匹配,但她的長相不被丈夫喜歡,無論她如何努力都無法挽救她的婚姻,他更在乎戰爭與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
弗朗茨和茜茜公不算“門當戶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