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市中心的房子,普遍都是門朝著大街的獨棟住房。這是倫敦大火後就開始醞釀,到1774年才頒布的《建築法案》所規定的。
這些排屋無論是豪宅還是簡陋的民房,結構上都是統一的,監管的標準也保持一致,不管多不起眼又或者多麽豪華。
這種房子和巴黎奧斯曼設計的公寓不同,它很注重私密,也不可避免得影響了倫敦人的社交習慣,他們將社交和休閑活動在家裏舉辦,像布萊克家就有個很不錯的餐廳,西裏斯的父母一般不外出吃飯。而巴黎人則喜歡去戶外,聚集在咖啡館或者飯店裏。
第二次世界大戰讓倫敦遭到了轟炸,很多房屋得以重修,這時候人們犯了難,是繼續修原來外觀的房屋還是設計新的。
最後人們發現,倫敦的居民還是想要那種前麵有大門臨街的獨棟住房,有人認為現代主義的建築經不住時間的考驗,還是這些喬治、維多利亞時代的建築更獲得居民的喜愛,人們也喜歡在工作之餘,在那個時代風格的排屋中生活與放鬆。即便有人在報紙上指責,“這些街道看起來平淡無奇,宛如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也無所謂。
要從這些幾乎一模一樣的房子裏找到需要拜訪的人家往往是通過門牌號,不過對於歐洲人來說13是個不吉利的數字,有些街道13號的房號會跳過去。
這還是和倫敦大火有關,大火之後的倫敦人口銳減,許多製造業也隨之衰落,工場倒閉、工匠離開,隻有銀行業還在蓬勃發展。“銀行”這個詞源自於意大利語,在金融城有一條倫巴底街,從事貸款業務。
本來人們想要借取黃金和白銀需要抵押物,大火後大部分的地產所有者都選擇了更穩妥的方式,他們不再自己開發,而是將根據建築租賃合同將地皮出租出去,與承租人簽訂長期租約,後者租下土地後自籌自己在上麵建房,租賃合同到期後,地產所有者自動擁有後建築的建築的所有權,所以才會有排屋的出現。
它成本低廉又符合監管標準,誰會修個宮殿給地主,等租約到期後讓他收走。排屋當然要盡快租出去才能變現賺錢,於是在有些街道,13這個不吉利的門牌號就這麽“消失”了。
這些房屋由中介打理,以家族名字為房屋周圍的街道、廣場命名,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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