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拿起劉氏拿出來的那紙地契、細細的查看起來,很快裏正就點頭說道:“沒錯,是這座院子所在之地的地契,上頭地契所有人那一欄上寫的也是大柱媳婦的名字……”
裏正細細的看過劉氏拿出來的地契後、心裏也馬上有了底兒了,仔細的斟酌一番後很快就搖頭晃腦的說了一通文縐縐的話語:“既然大柱媳婦兒你說這座院子是你的陪嫁,那按照我朝律法的規定、這夫家是沒有權利處置婦人嫁妝的,且婦人嫁妝也隻歸她一人所有……”
原來在北宋,女子對自己的嫁妝有著絕對的處置權,且當朝律法名言規定,若是女子不同意、夫家不得動用她的嫁妝,女子願意把嫁妝拿出來補貼夫家就拿出來、若是不願意拿出去夫家不得強占了去,否則被強占了嫁妝的女子可以將夫家告到官府去。
也就是說北宋女子的陪嫁物事,隻要她本人不允許誰也動不了,這條規矩可以淩駕在一切規矩之上,哪怕是嫁為人婦的女子死了,倘若她膝下沒有一兒半女、也沒明言將嫁妝留給夫家,那那份嫁妝夫家還得乖乖的送回女方的娘家,否則女方的娘家人是可以上門前來索要的。
因此劉氏既然說眼下楊家兩房人住的院子乃是她的嫁妝、且還拿出了地契作為證據,那可以說是給了裏正一個解決楊家兩房人分家糾紛的好辦法。因此裏正自是聰明的不再提什麽魚兒受贈珍珠、典當珍珠買房的事兒,而是直接順著劉氏的話做出了最公平的決定……
“既然這座院子是大柱媳婦的嫁妝,那自是不必拿出來平分了,”裏正話說到一半抬眼看向了楊二柱和方氏,道:“那就按先前大柱說的分法立字據了,房子一事你們就不要再提了,二柱這個當小叔子怎麽能要求分大嫂的陪嫁之物?”
這楊二柱已因分家一事不敢在楊大柱麵前抬起頭來了,眼下再被裏正這麽隱晦一指責、當就就愧疚得麵紅耳赤,也沒再往別處多想、直接連連說道:“就按大哥先前說的那樣分吧,麻煩裏正大人替我們兩房人立字據為證,我們二房什麽意見都沒了。”
裏正聞言一臉滿意的點了點頭,隨後故意不再過問方氏的意思、直接讓楊大柱備文房四寶去了,打算趕緊把字據立了讓楊大柱和楊二柱按上紅手印兒、好早點將此事給了解了。
而這方氏卻不像楊二柱那樣隻一心想著快點把家給分了,且這麽多年來楊家一直是個什麽樣的狀況、方氏心裏自是一清二楚,她更是十分清楚這劉氏嫁到楊家帶來的那些嫁妝,早在楊家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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