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夫妻交心(一)(1/2)

光陰似箭,轉眼魚兒就陪著小栓子在晉江縣當了兩年的知縣了,這兩年來魚兒的灘塗貝類養殖成效一直不錯,讓他們小兩口的荷包越來越滿,雖沒到家財萬貫的地步,但日子卻也算過得十分富足了。


不過這兩年來卻有一個小小的問題、一直困擾著魚兒———北宋人講究“父在子不立”,也就是說眼下魚兒和小栓子這對小夫妻雖然長住在晉江縣,但他們名下的所有產業卻還是歸趙父所有,不能有半點私業。畢竟若是沒有趙家的供養和支持,小栓子也不可能順順利利的當上官,因此小栓子自是不可能一成親、一當官就要求分家……


這樣一來,魚兒在晉江做的灘塗貝類養殖生意,就存在屬於趙家、被歸入產業這個風險。


當然,因這是魚兒一個人想的點子、費心辦起來的生意,加之又是辦在晉江縣,所以趙家人隻知道魚兒在晉江做了點小生意,對魚兒這個“小生意”究竟能賺多少錢並不是十分清楚。加上眼下趙家也不缺錢,所以他們也沒仔細的過問過魚兒做的小生意,不過雖然趙家沒過問、但這並不代表趙家同意小栓子攢私產。


而魚兒歸根結底還是個現代人,骨子裏的觀念和北宋人截然不同,認為她在晉江縣經營的灘塗貝類養殖生意,乃是她一手打理起來的、沒有靠趙家半分,且按照魚兒那個時代的話來說,魚兒還提供了十分珍貴、具有保密性質的技術和知識呢!


因此讓魚兒和小栓子共享勞動成果,魚兒自是十分願意,因為他們眼下已是夫妻、而夫妻本就是一體的。但若是讓魚兒按照北宋的規矩、和趙家一家人共享她的勞動成果,魚兒可就有些不樂意了,畢竟魚兒成親後也沒想過要把和小栓子一起經營的生意,和娘家人共享,總覺得這是一碼歸一碼、不能混淆在一起!


魚兒心裏是這樣想的———她和小栓子可以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孝順雙親,那是應該的、也是他們的本分。但若是把自家辛辛苦苦掙來的一切,雙手奉給林氏夫婦和趙大夫婦,那魚兒豈不是白白替人做嫁衣裳了?


再說了,魚兒和小栓子也得為他們的小家打算,為他們今後的孩子打算不是?畢竟沒有哪對父母不想給自家的孩子提供更好的環境……


除此之外,魚兒還有著一絲小小的私心,希望小栓子能夠把她和將來的孩子放在第一位,能夠把他們的小家放在第一位,不要像那些隻會愚孝的男人那樣,什麽事都把和父母親人共有的大家放在第一位,任何時候都隻會犧牲小家的利益來遷就大家,若是小栓子真有這樣的觀念、會讓魚兒覺得很難受……


孝順父母也要有個度,不要拿妻兒的委屈來孝順父母,這是魚兒從現代帶來的底線,也算是魚兒作為女人和以後作為母親的一點私心吧!


於是隨著在晉江縣的生意越做越順、賺的錢越來越多,魚兒便起了試探小栓子的心思,這一日特意尋了個機會,裝出一副不甚在意的樣子問了小栓子一句:“眼下我們在晉江的生意做得還算不錯,每年也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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