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十元——楊浩不知道這到底是個什麽樣的工資水平,不過對他來說,能夠在一兩個星期裏掙到幾百塊錢是一件還不錯的差事。
一周工作三天,每次三個小時,這樣到六月之前就可以攢出差不多一千塊,足夠了。
而且據引薦的“前輩”說,酒吧的環境也沒有別人想象中的那麽糟糕,大部分時間還是風平浪靜的。
“錢?”池妤有些疑惑地看著他,她大概是不會理解為什麽一個初三的學生會需要靠合法性存疑的兼職來獲得收入,尤其像是楊浩這種很有希望考上南華高中的“好學生”。
“嗯……”楊浩點了點頭,然後像是忽然想起了什麽一樣,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個鯊魚吊墜,放進了池妤的手心裏,“來,拿著這個。”
“這是什麽?”
“是ARASHI的吉祥物,或者說是商標?具體的我也不知道,反正說是能夠帶來好運。”
“啊?那豈不是很貴重,不行,我不能要。”池妤立刻把那個鯊魚吊墜放回了楊浩手裏,結果又被他推了回來。
“拿著吧,這個店裏還有很多的。”
——是,也不是。
這東西店裏麵確實還有不少,但都是當商品來售賣的,經理說是純銀的,一個要賣兩百多,這一個是他偷偷拿出來的。後來被清點貨物的員工發現數目不對,所有在場的人都被經理結結實實地罵了一通,他當時垂著腦袋沒有吭聲。本想蒙混過關結果反而惹惱了經理,被罰到後麵倉庫裏搬貨,額頭上的傷就是昨天下班前搬酒的時候磕的。
昨晚他一個人搬東西搬到十點,看到他態度一直很好的樣子,經理氣也消了些,正想說讓他趕緊下班回家,結果下一秒男生卻抬起頭來問自己:“搬東西的工資怎麽算?”
“和平時一樣,你的活裏本來就有這一項。”以為第一天上班就挨罰被訓的家夥會慪氣或是垂頭喪氣沒有幹勁,沒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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