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四迷之富婆(3/4)

鞋子,又是七千多。


服裝店門前,張琳看見我的一身行頭,微微點了下頭:“嗯,這套阿瑪尼穿上,你總算有點斯文敗類的樣子了!”


“姐,咱們去吃東西吧,行麽,我有點餓了!”一套這麽貴的衣服穿在身上,我連蹭點土都心疼,也生怕她會再出什麽幺蛾子,連忙開始找借口要跑。


“不對,我總感覺你身上還缺點什麽東西!”張琳上下打量了我半天,目光一下停留在了我的手腕上,笑了:“對了,還缺一塊表!”


“不行!我不買!”我一聽說張琳要買表,腚.眼子都抽抽了,以她這種性格,買身衣服都能花小一萬,要是真買一塊表,整不好得比我那台二手車都貴。


“哎呀,你不懂,你這身裝扮,如果沒有一塊表點綴,就相當於失去了靈魂!”


“我覺得當個行屍走肉就挺好!”


“別廢話,走了!”


“……!”


最後我跟張琳爭執了半天,雙方都妥協了一步,我同意買表,但是樣式得我自己挑,最後我在步行街的表店,花了兩千多塊錢買了一塊浪詩的石英表,是一個很小的瑞士品牌,最後張琳非得說這個表檔次太低,要我換一個,可我說什麽都沒同意。


時隔多年,包壞了,衣服也小了,隻有這塊表我一直戴到了如今,期間壞了好多次,都費盡心力的修好了,但是現在表鏈的卡扣已經很鬆了,也找不到同款了,如果誰能買到浪詩rx88210g的表鏈,請告訴我一聲,謝謝。


跟張琳在步行街揮霍了一圈之後,我這一身行頭就花了三萬塊錢,雖然那時的我也能拿出三萬多塊錢,並且不怎麽費勁,但是一想到要把自己大部分的積蓄拿去買衣服,我總感覺有點扯犢子,而且是往死扯那種。


給我買完了東西,張琳也逛了一圈,買了不少東西,但是給自己買起東西來,她明顯就不那麽誇張了,最貴的也隻是買了一個兩千多塊錢的坤包。


逛完了街,我們倆又在小吃街逛了一大圈,基本上每家的小零食都嚐了一點,然後又去了遊樂場一頓玩,這還是我第一次去遊樂場,摩天輪、過山車、海盜船、鬼屋都玩了個遍,到最後出門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是嚇的還是累的,腿肚子是真哆嗦了。


相比於我的筋疲力盡,張琳倒是像個精力旺盛的小貓咪,又拽著我去動物園和植物園轉了好幾圈,一天下來,當夜幕降臨的時候,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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