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是荒誕虛偽的。
任何意義深遠的文章從來都是閱讀者所賦予的,作者從來隻負責以自己的眼光來看待這世上的一切,並用任何手段將他記錄下來,如文字,如繪畫,音樂等。
若要強將所謂“意義”二字解讀,也隻是人們心中企圖獲得一些東西,安慰虛無的靈魂罷了。人從來需要規則,隻要有規則,才會有意義的誕生,隻有在規則與契約之下,人們工作才能獲得報酬,婚姻獲得忠誠與互相占有,人們在這些條條框框的意義下才能稍稍安逸的生存與生活,不再為那生而有之萬物皆虛妄的痛苦所纏繞。
正如某位詩人所寫,世上最痛苦的事莫過於已沒有什麽值得去愛,又不存在喝了可以忘記一切煩惱憂愁的酒。
也許應把世上最痛苦改為世上最可悲的事吧。
人的一生是短暫的,二十歲以前,大部分人還在懵懂中,八十歲以後,有的人在害怕,有的人在逃避,也有人欣然接受即將死去的事實。
無論如何,中間這六十年勉強算的上是人生中最旺盛的生命,一年不過三百六十五天,六十年僅兩萬多天,除去一半休息與睡眠的時間,保持神智僅一萬天罷了。
或許聽起來好像還不錯,然而一個殘忍的比喻就能輕易的戳破這樣美好的一麵。
就像是你此時口袋中有一萬多塊,而每過一天,快的就像是你花掉一塊錢,要花光這一萬塊自然是輕而易舉的,然而,人生不是鈔票,鈔票用完了可以再想盡辦法的去賺,人生從來去而不複返,時光就是這樣令人不寒而栗,它是萬古以來任何事物也無法融化之堅冰。
如此美好的數字下藏著這樣巨大的殘酷,一萬天,哪怕愛一個人也不夠,更談何愛這個世界?
然而愚蠢的人們還在用這短短的一萬天時間做什麽?欺騙,爭吵,結婚,離婚,傷害,被傷害,紛爭,自擾,以及戰爭,或是追悔從前,麻痹現在。
沒有人願意將一把鋼刀架在所有人的脖子上,它隻不過是被早了幾年,或幾十年拔了出來而已,人生是沒有什麽意義的,如果非說有,那也絕非所謂成功與名利,而是有在這短短一萬天中,愛了多少人,被多少人愛,深沉與否,僅此而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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