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資本(3/4)

。但是我爸將對方打死後,他的家人卻不依不饒,將我爸告到了法院。”


他說到這裏,歎了口氣:“最後法院判決我們賠付對方六十萬塊錢,那時候的六十萬塊錢老值錢了,我爺爺的棺材板都搭進去了,又借了好幾家親戚朋友,才算是把這錢給湊齊了。”


羅振東道:“畢竟死了人嘛,家屬的反應也是人之常情。”


李牧搖頭道:“如果那場比武,是我爸輸了,不慎被人打死了,那我們就會認了。技不如人,被人打死了,那也算死得其所,還有什麽臉麵讓人家賠錢?想要報仇的話,自己好好修煉,到時候親手將對方殺了就是,驚動官府算什麽好漢!”


羅振東:“……”


他是一個商人,雖然也做過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但那都是生意場上的事情,手上從未有過人命,因此很難理解李牧的這種思維方式。


“是不是很難理解?”


李牧看向羅振東:“你覺得在如今法治社會下,怎麽還會有這種人?”


羅振東急忙否認:“李先生誤會了,我隻是沒有想到,現代社會比武,竟然還真的有分出生死的事情。”


李牧笑了笑,繼續道:“那幾年我家裏窮的厲害,一年都吃不上幾頓肉,一年中吃的最好的東西,就是逢年過節包的餃子。”


羅振東頓時明白了:“原來李先生這麽喜歡吃餃子,源頭在這裏。”


李牧不理會羅振東,繼續道:“那時候我父親醫術不成,沒有行醫資格,在自家藥鋪裏幫不上什麽忙,於是決定出去打工。”


羅振東不敢再接話,生恐哪一句說的不好,再惹得李牧生厭,隻是坐在對麵靜靜聆聽。


隻聽李牧繼續道:“我父親第一份工作,是在工廠上班,月薪一千五,剛剛夠吃喝,想要掙錢,必須得加班才行。如果不想加班,那就得扣錢。我爸覺得這不對,不想加班,最多不給加班費就是了,憑什麽要扣錢?”


羅振東忍不住道:“有可能是,工廠老板擔心影響生產進度吧……”


李牧笑道:“但我父親不理解啊,他覺得這不對,他覺得員工加班不加班,得憑自願,不想加班的人,老板也不能強迫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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