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九十六章 何為律法?懲前毖後(3/4)

個家破人亡?


婦人一臉絕望,淚珠滾滾落下,失魂落魄的跌倒在地……


薑穀虎瞅了一眼已經走到門口的段二,咽下一口豆腐腦,說道:“你就不管管?”


他雖是薑穀氏子弟,稱得上是“化外之民”,但是入世頗深,自幼便在天下四處曆練,這等欺男霸女之事,早已見慣。


但是見慣,卻不等於能夠漠視。


隻是因為有房俊在此,他才懶得動彈,否則依著他的行事脾性,這個段兒是絕對不可能見到明早的太陽的……


房俊嚼著饆饠,含糊不清道:“這等小事,何用吾出手?隨後叫個人去安國公府遞個名帖,安國公府自會處理。”


他雖然年歲不大,但是兩世為人,現在更是身居高位,眼光不同,境界不同,看待事物的角度自然不同。


似以前那等裝逼打臉之事,實在是已經有些厭煩。


再者說,段二這等人在他眼中連水溝裏的泥鰍都不如,就算是踩死了,又有什麽樂趣可言?


無聊至極。


當然,這件事情必須管。


開玩笑,這麗山農莊是他房俊的地盤,這個段二仗著安國公府的威勢就跑來耀武揚威,若是任其得逞,自己臉麵往哪兒擱?以後若是別人有樣學樣,他房俊還混不混了?


這兩年奉皇命到處跑,好像關中這些魚鱉蝦蟹,都忘了房二棒槌的暴脾氣……


薑穀虎卻道:“依足下之見,律法之意義何在?”


房俊一愣:“定分止爭,興功懼暴?”


此乃法家之核心思想。


“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於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麽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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