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出京避禍(2/4)

下的聖旨。


聖旨上說是婺州有僚人、山越叛亂,攻略州縣嘯聚成災,唯恐影響秋收,故而命魏王李泰前往巡視,太子少保、兵部尚書房俊隨行,有臨機處斷之權……


房俊明了,這不過是給他們帶兵出京找了一個借口罷了,畢竟朝廷律例規定了武官離京除去隨身護衛之外,嚴謹帶兵,防備著這些武將伺機鬧事,聚眾謀反。


否則婺州那天高皇帝遠的地方,何須一位親王、一位兵部尚書前往平叛?


那地方群山聳峙、山嶺盤旋,頂頂的“窮山惡水”,雖然地處江南氣候濕潤,卻因為交通不暢罕有人至,這年頭還是名副其實的不毛之地,出了縣城基本就見不到人了。


若是朝廷大軍前往平叛,翻山越嶺的抵達婺州鄉野,恐怕就得幾個月之久……很顯然就隻是一個借口,絕不可能讓他們前去平叛。


聖旨落款處不僅有皇帝的玉璽,更加蓋了門下省的大印,一切程序嚴禁有度。


有了這道聖旨,房俊就算帶上個三五千人,也沒人能說三道四,指摘攻訐……


房俊將聖旨卷起來,交給高陽公主,叮囑道:“待會兒收好了,回家放在一個隱秘的地方,將來留作傳家寶。”


如今雖然是皇帝當家做主,但名義上政府的最高行政部門卻是三省,所以所謂的聖旨一般都是以門下省的名義下發,真正以皇帝的意誌下發的聖旨並不多,這張聖旨就顯得彌足珍貴了,別管房家子孫能否一直安安穩穩的傳承家業,隻要這道聖旨能夠完好的留存下來,待到將來那就是一等一的文物。


高陽公主嘴上應了,卻隱秘的翻個白眼。


這年頭沒有明清兩朝時候的講究,皇帝頒布的聖旨的時候更不需要焚香沐浴,頒布完之後聖旨倒是要保存好,因為這是一個憑證,卻絕不需要將其當作“無上榮耀”一般,不得有半點玷汙損毀,否則就得治罪。


再者說了,似房俊這樣的人家,平素與皇帝來往甚多,這聖旨時不時的就下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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